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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檢獲未列艙單紅酒(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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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關人員於今日(一月廿四日)在落馬洲管制站從一輛出境私家車檢獲25箱共300瓶未列於艙單的紅酒,總值18,600元,應課稅值3,096.70元。

  約下午三時十六分,海關人員截查一輛出境私家車,在檢查該車車尾箱內檢獲該批走私紅酒。

  車上一名41歲香港男司機被捕,他稍後將被控以觸犯《進出口條例》中一項「企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的罪名。

  海關發言人提醒出入境私家車司機,必須向海關人員申報車上所載的貨物及其他受管制物品,否則可被檢控。

  根據《進出口條例》,最高刑罰為監禁七年及罰款二百萬元。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年及罰款一百萬元。



2008年1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3時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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