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十五題:休憩公園內的水池對市民構成的危險
***********************

  以下為今日(一月二十三日)立法會會議上曾鈺成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書面回覆:

問題:

  據報,部分由房屋署或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轄的休憩公園內的水池,水深逾50厘米,有水池水深更達90厘米。報道亦指部分水池池邊有暗位、照明設施不足,以及沒有圍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市民誤墮上述休憩公園內水池的個案數目,以及有關的傷亡人數;

(二) 有否措施防止市民(特別是小童)誤墮該等水池;若有,有關的措施為何;若否,會否檢討是否需要採取措施防止該等意外;及

(三) 負責興建該等水池的政府部門或承辦商根據甚麼準則及指引設計該等水池;以及政府會否針對該等水池對市民構成的危險檢討有關的準則及指引?

答覆:

主席女士:

  我就問題的回覆如下:

(一)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轄下的蝴蝶h發生一宗小童誤墮水池的意外,該小童送院搶救後不治。死因裁判官已收到個案的有關資料,正研究是否需要就事件成因進行調查。根據記錄,房委會轄下屋h過去從未發生其他同類意外傷亡事故。

  過去三年有一宗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轄下公園水池的意外受傷紀錄。事件發生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一名公園遊人在屯門公園因無視公園豎立的警告牌,擅自跨越人工湖石壆及花床到湖邊洗手,失足墮水而受輕傷。

(二) 房委會在轄下水池附近當眼地方,均安裝了足夠照明設施及豎立了警告牌,提醒居民注意安全,免生意外。在蝴蝶h意外發生後,房屋署已立刻暫停全港所有位於公共租住屋h的水池的運作,並把池水抽乾,以便檢討這些水池的安全措施是否足夠。房屋署檢討後認?所有水池均屬於安全,大部份水池並已重開。我們亦會藉此機會諮詢屋h管理小組委員會,研究某些水池應否改建作其他更合適的屋h設施。此外,房屋署亦已提醒屋h管理人員在巡邏時加強留意水池附近的環境,防止意外發生。

  康文署亦會在有需要時於供觀賞的水池邊加建圍欄,避免遊人意外墮入池中,此外亦會豎立警告牌,提醒遊人注意安全。

(三) 房委會有一套內部設計指引,規範新建水池的深度和池邊的照明設施,以及在有需要時於池邊加建圍欄。房委會會定期檢討設計指引,確保指引與時並進,使有關設施不會對居民構成危險。

  康文署轄下公園的設施(包括水池)是根據公園的整體設計而規劃的。建築署會根據康文署的工程發展範圍及現行的建築法例設計有關設施。有關部門會仔細考慮每項設施的設計,特別是水池的深度、形狀等,以免對公園遊人構成危險。康文署在新建供觀賞的水池時,亦會要求盡量使用淺水設計。



2008年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9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