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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七題:政府委託民間機構進行民意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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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永達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最近,受民政事務局委託就西九龍文娛藝術區進行電話民意調查的香港理工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被指在調查過程中違反專業指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兩年,民政事務局委託民間機構進行的民意調查的數目,並按受委託機構列出有關的分項數字;

(二) 會否委託另一間機構重新進行上述調查,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 會否暫停委託上述研究所進行其他民意調查,若會,直至何時為止;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 上述研究所日後獲政府批出合約以進行民意調查的機會,會否因為被證實違反專業指引而受到影響;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民政事務局在過去兩年所委託民間機構進行的民意調查數字如下:

    受委託的民間機構名稱     受委託次數
   ------------   -------
  香港大學公民社會與治理研究中心    3
   及香港大學政策二十一有限公司

  弘達顧問有限公司           1 

  香港中文大學傳播研究中心       1

  香港大學政策二十一有限公司      1

  香港理工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      1

            總數       7

(二) 二○○七年七月,民政事務局委託香港理工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以下簡稱「公共政策研究所」)為獨立顧問印證和分析由二○○七年九月十二日至十二月十二日進行西九文化區(以下簡稱「西九」)的公眾參與活動期間由不同渠道所收到的公眾意見。就公共政策研究所進行西九電話民意調查時涉嫌違反專業指引一事,民政事務局在收到有關指控後,已立即要求公共政策研究所就有關事件提交詳盡的調查報告及作出交代。據了解,公共政策研究所在進行西九第二次的電話民意調查時,有部分電話訪問員沒有遵守既定程序。公共政策研究所在發現該問題後,已即時把第二次的電話民意調查所得的資料作廢,並重新進行第二次電話民意調查。

  重新進行的電話民意調查在公共政策研究所高層的嚴謹監督下進行。每位電話調查員所完成的問卷,皆由主管人員以隨機抽查方法,再次致電受訪者進行覆核。而抽查的百分比由原來的15%提升至20%,以作進一步的質素保證。與此同時,民政事務局的專業統計人員亦親赴現場監察過程,以確保訪問有按既定程序進行。

  我們對公共政策研究所在進行電話民意調查時違反專業指引表示遺憾,但考慮到公共政策研究所已即時採取措施補救問題,其重新進行的電話民意調查是根據既定指引以科學及專業的方法進行;而公共政策研究所亦已就事件公開承認疏忽及進行內部紀律行動。我們認為無須委託另一間學術機構承接進行民意調查。

  再者,我們必需指出,電話民意調查只是多個收集公眾對西九計劃的意見的渠道之一,我們收集公眾意見的層面,不論是涉及的人數和界別,都十分廣泛。巿民可參與西九網站討論區發表意見;也可填寫上載於西九網站或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場地、社區會堂、各政府合署大堂和其他地點派發的西九心願咭;參加公眾論壇或為不同界別、專業團體、從事藝術工作人士及藝術行政人員等等所舉行的簡報會。公共政策研究所也會將立法會有關的討論和民間團體所舉辦的活動所收集的意見包括在其報告內。我們相信,公共政策研究所在公眾參與活動期間所收集的各種多元的公眾意見,經印證和分析後,將足以呈交一份以獨立,專業的方法產生的顧問報告。

(三) 除了西九的電話民意調查外,民政事務局現時並沒有委託公共政策研究所進行其他的民意調查。我們暫未有打算停止邀請公共政策研究所參與競投民政事務局的民意調查工作。不過,在每一個招標的過程中,我們都會小心考慮入標者的相關經驗、過去的表現和能力,以確保中選的機構是最合適的。

(四) 一般來說,政府部門會密切監察顧問公司/機構的表現,以確保它們提供的服務符合顧問工作簡介和顧問服務合約所訂定的要求。倘若顧問公司/機構因各種理由而導致工作表現欠佳,相關部門會考慮採取行動,包括向有關公司/機構發出警告信,終止有關顧問工作,以及暫時不接受該公司/機構競投新的政府顧問工作等。



2008年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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