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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優質教育基金督導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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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宣布再次委任四名優質教育基金督導委員會成員。

  四名成員如下:

* 陳國威(銀行執行董事兼財務主管)
* 羅孔君(大律師)
* 文區熙倫(特殊學校校長)
* 黃鎮南(律師)

  文區熙倫的任期由二○○八年一月一日起至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止;其餘委員的任期則為兩年,由二○○八年一月十六日起至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止。

  教育局局長孫明揚說:「憑藉這些委員會成員的參與,我深信優質教育基金在推動香港優質教育方面的工作,會繼續取得卓越成就。」

  優質教育基金於一九九八年年初獲得政府撥款50億元設立,藉以資助各項有助推動香港優質教育的創新計劃。截至二零零六/零七學年底,基金合共撥款34.76億元,資助6931項計劃。

  優質教育基金督導委員會負責向政府就基金的工作方針及運作事宜提供意見,並就各項撥款申請的審批,向基金受託人提出建議。

  優質教育基金督導委員會全體成員名單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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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耀佳

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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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
陳國威
葉豪盛教授
葉成標
李麗雲
羅孔君
文區熙倫
王津
黃鎮南
黃均瑜
葉秀華

當然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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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副秘書長葉曾翠卿



2007年12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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