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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署長就整筆撥款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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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社會福利署署長余志穩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主持整筆撥款督導委員會特別會議後對傳媒的談話全文:

社會福利署署長:今日我們召開這個會議,是回應「社福界爭取同工同酬大聯盟」提出的兩個方案。第一個方案,他們是要求政府成立一個獨立委員會來檢討整筆撥款;而第二個方案,是要求政府成立一個獨立委員會來處理投訴事宜。

  今日政府的回應是,將於未來的兩至三個星期內委任一個獨立委員會來檢討整筆撥款,而有關的檢討工作是客觀和全面的,並會設有一個獨立的秘書處。其次,我們認為有關檢討投訴的機制,是該個獨立委員會工作的重要一部分,所以在其工作範疇內會包括檢討有否需要成立一個獨立的投訴機制。我們希望這個委員會可在六至九個月內提交報告,而這個獨立委員會全部都是獨立人士,即表示不會包括有工會或機構的代表。該四至五名人士,我們將在兩至三個星期後公布名單。

記者:委員會包括多少人?以及剛才提到的人選需要具備什麼條件?剛才提到並不包括業界或工會人士,但怎樣確保有業界的聲音?

社會福利署署長:這個委員會現時的構思是有四至五名人士,他們全都是獨立和專業的人士,是具備公信力的,我相信公信力是最為重要的。這個委員會會聽取意見,若然業界有任何意見的話可向該委員會提交。

記者:你們會怎樣考慮有關委員會成員的背景?

社會福利署署長:最重要的是他們有能力作出是次檢討,以及具備公信力,同時亦可撥出時間進行這項工作。至於名單方面,我們會在兩至三個星期後公布名單。

記者:業界提出要成立這個獨立委員會都已有一段時間,但為何仍要討論這麼久才能成立?

社會福利署署長:在過去的四至五個月,我們已重開有關整筆撥款督導委員會,而在這方面,我們有很多的進展。但不論是工會代表或是機構的代表,都認為有一個更高層次的獨立委員會,去全面及客觀地檢討整筆撥款安排在落實時是否存在問題。基於我們亦同意這個看法,所以現時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委任這個委員會,而委員會的報告日後亦會呈交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整筆撥款督導委員會成員是由社會福利署署長委任,並由社會福利署署長擔任主席。我們認為,在工作方面,若工會或機構都有一個訴求,認為應有一個高層次的獨立委員會,我們亦同意這個看法,因此現時成立這個獨立的檢討委員會。

記者:獨立委員會中沒有工會的代表,那麼在剛才會議中,工會代表是否知道獨立委員會的組成?以及他們是否滿意這安排?

社會福利署署長:我們剛才已作出交待。我們在督導委員會是有四方的代表,包括政府代表、機構代表、工會代表,以及接受服務者的代表組成。既然在過去數個月的討論中,認為要有一個較高層次、獨立及客觀的檢討委員會,我們在剛才作出反映,並告訴他們,檢討委員會內應沒有持份者擔任委員會成員,而他們都理解政府為何作出這個決定。

記者:今次的決定是否與早前社工高調上街遊行或請假事件有關?

社會福利署署長:當然,任何意見的表達,我們都十分關注,亦知道社工界的情緒,包括有沒有影響他們工作的熱誠或士氣等。當然這全部都是我們考慮的一部分。但我認為,最主要的考慮是,我們推行整筆撥款安排已有七年。雖然整筆撥款在落實方面,大致上與我們的構思差不多,並沒有偏離我們原先希望做到的工作。但在七年內,整筆撥款是否有一些細節,或在政策上需要調整或檢討,我們認同這個看法,因此成立獨立委員會,以檢討整筆撥款過去在運作後,在落實方面是否有問題。

記者:早前署長表示不接受有前設的檢討,而這獨立委員會會否是一個新檢討機制?

社會福利署署長:這個獨立委員會,正如我剛才所說,是一個獨立的委員會,由四至五名獨立的人士組成,而他們會客觀及全面地檢討整筆撥款的安排,包括其落實,以及整筆撥款有否影響其中的服務質素、運作、機構管治等各方面都包括在內。他們會就有關檢討,向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建議,內容包括有關整筆撥款安排的改善建議,以及任何變動的建議。

記者:我想問清楚有關獨立委員會內的四至五名成員,是否毋須對社福界有認識,或是曾在社福界工作,而主要是他們樂意出任這個委員會,便會獲得委任?

社會福利署署長:政府在考慮獨立委員會委員人選時,第一,是他們的公信力;第二,是他們有否能力完成這項工作。我們相信,在稍後公布的名單中,大家也可看到,這個獨立委員會是有公信力,以及有能力完成這項檢討。



2007年12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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