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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六題:安排囚犯從事有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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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十二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就李柱銘議員有關囚犯參與工作的提問的答覆:

問題:

  據悉,香港每天約有七千五百名囚犯在懲教署工業組管理的工場參與各種工作(包括製造交通標誌、辦公室家具、混凝土製品、鞋、制服、床舖被服、垃圾箱、金屬柵欄及信封,以及提供洗熨、印刷及書籍封膠等服務)。安排犯人從事該等工作的其中一個目的,是令他們通過工作明白優質概念和學得不同行業的技能,有助更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上述工作除了能提供產品及服務予政府部門外,怎樣能提升囚犯的行業及職業技能;及

(二) 有沒有考慮將現時懲教工業所涵蓋的行業擴闊至需要更高技術的行業和工種(例如電腦操作和打字、基本網頁設計及電話接線生服務等),進一步訓練囚犯的職業技能,以及過去五年有沒有就擴闊懲教工業的範疇進行研究;如果有研究,結果是甚麼?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懲教署是按香港法例第234A章《監獄規則》第38條有關囚犯工作的規定,安排成年囚犯從事有用的工作。安排囚犯工作的目的,是希望協助他們建立一個作息有序的生活模式,過有紀律及秩序的院所生活。

  現時,懲教署工業組管理共一百四十二個工場,涵蓋製衣、針織、皮革製品、標誌製品、金屬製品、預製混凝土製品、洗熨服務、木工、玻璃纖維製品、書籍訂裝、印刷及信封製造等行業。其產品及服務主要供應本港各政府部門和受政府資助的機構。

  基於監獄工場的獨特性,懲教署在選擇開設新類型工場時必須考慮及平衡多方面的因素,當中包括保安的安排、囚犯的背景類別及監獄的運作等。某些需要較高技術的工種,例如工業組現時提供的電腦印刷及製衣工作,囚犯必須經過較長時間訓練才能掌握有關的技術,因此這些工作並不適合分派予刑期太短或學歷太低的囚犯。

  儘管如此,為了提升囚犯的行業及職業技能,加強他們重返社會後就業的自信心和成功自立的機會,懲教署工業組會不時發掘和發展新的工種,但同時仍須保留一定的低技術工種,例如洗熨和簡單手作等,以配合懲教院所內不同類型囚犯的實際需要。

(二) 一直以來,懲教署均每年檢討所提供的行業種類,以配合香港社會發展及囚犯的需要。在過去幾年,懲教署工業組便因應檢討結果,引入了幾項需要較高技術的行業及工種,例如:

* 石壁監獄和赤柱監獄在二○○○年為長刑期的囚犯開設了多媒體數碼設計工場,處理電腦裁片和平面及三維設計的工作;

* 在二○○二年,白沙灣懲教所為中刑期囚犯新設「電腦數控和雷射切割」的工作崗位;

* 赤柱監獄在二○○二年引進「Gore-tex」防水透氣專利製鞋枝術;

* 芝新懲教所在二○○三年利用超聲波縫合技術製作過濾面罩,為短刑期犯人擴闊工種;

* 最近在二○○七年,赤柱監獄提升了製衣工場的車縫技術水平,以便生產技術要求較高的防風透氣制服。

  囚犯除了可以透過日常的工作去提升他們的職業技能外,合資格的囚犯更可以申請參加懲教署為本地囚犯開辦的釋前職業培訓課程,當中包括勵新懲教所職業訓練中心的課程,及於其他成年院所舉辦的短期培訓課程。這些課程的對象為尚餘三至二十四個月刑期的本地成年囚犯,課程的目的是希望他們可以在獲釋前接受職業訓練,幫助他們在獲釋後盡快找尋工作,重新融入社會。



2007年12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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