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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審裁處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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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十二月十七日)宣布,勞資審裁處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起在新的法院大樓運作。

  新的法院大樓樓高五層,總樓面面積5,781平方米,位於九龍加士居道三十六號。該處是南九龍裁判法院大樓舊址,由佐敦地鐵站步行十分鐘內便可到達。

  司法機構發言人說:「法院大樓的地點適中,交通方便,來自港島、九龍和新界的使用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即可到達。」

  目前,勞資審裁處設於一座商業大廈內。勞資審裁處檢討工作小組在二零零四年發表的報告書中建議,應該把審裁處搬遷至一座專門為法庭用途而建造,並且地點適中的獨立建築物。建議獲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接納。

  發言人說:「為了提供更好的服務給市民,司法機構一直致力提升法庭的設施。」

  新的勞資審裁處大樓共設有十三個法庭、六個商議室及兩個會議室。大樓設有現代化通訊網絡和辦公室自動化器材,以配合法庭使用者的需要。

  此外,新大樓擁有不同面積和傳聲效果較佳的法庭,並有更多房間供接見和商議之用,而且有足夠空間容納每日到審裁處的訴訟人士和市民大眾。



2007年12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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