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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洲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發還城規會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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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規劃委員會今日(十二月十四日)宣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將坪洲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發還城市規劃委員會以作修訂。

  大綱圖內「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碼頭」地帶的註釋,獲建議修訂以准許作商業用途;並在大綱圖加入其他技術修訂。

  載有修訂項目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將按照城市規劃條例,展示予公眾人士查閱。

  該圖上次是於二○○六年十二月,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



2007年12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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