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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九題:協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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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石禮謙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協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童,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除了推行現行及已公布的措施外,政府將如何進一步提升本地特殊教育的水平及為上述學童提供合適的援助;

(二)政府的主流學校推行融合教育工作小組自本年三月二十日會議後至本年十一月為止,有否就特殊教育檢討及在主流學校推行融合教育舉行會議;若有,將於何時公布有關的討論摘要;若否,該工作小組為何停止舉行該等會議;及

(三)當局在去年的檢討後,會否就現時的融合教育再次作出全面檢討(包括檢討該等學生在學校的融入情況、專業/專家支援的成效,以及學校的資源運用),以便進一步作出改善,提升本地特殊教育的水平?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教育局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提供的援助有多方面,除提供特殊學校教育服務外,我們還在普通學校推行融合教育,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我們主要的策略是按學生對特殊教育的實際需要提供適切的額外資源及支援。換句話說,對特殊教育需要較大的學生,我們會提供較多的支援及資源。學校需靈活結合基本和額外的資源,按五個基本原則為不同需要的學生提供合適的校本支援服務,這些原則包括:及早識別、及早介入、全校參與、家校合作和跨界別合作。為進一步支援教師,於二○○七/○八學年開始,我們引入推行融合教育的教師專業發展架構,為教師提供特殊教育的基礎、高級及專題課程。隨著新高中學制的推行,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無論是在特殊學校或普通學校就讀,均可延展其學習,接受三年的免費高中教育。為配合有關發展並提升特殊教育的教學成效,本局正進行研究及發展計劃,包括訂定智障兒童學校的新高中課程、評估指引及學習成果架構。我們會在專業支援、教師培訓,以及家長和公眾教育上加強支援,並繼續探討各種改善建議,以進一步提升特殊教育的質素。

(二)教育局先後在二○○七年三月二十日及十一月二十六日舉行了「主流學校推行融合教育工作小組」第九和第十次會議。第九次會議摘要已上載到教育局網頁。至於第十次的會議摘要,我們仍在整理中。至今我們已推行了不少措施,包括加強校本支援服務和教師培訓,訂定措施把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資料盡早送交學生升讀或轉讀的學校,以及加強家長教育等。在最近的第十次會議上,學校和家長對部份措施表示讚賞。我們會繼續透過這個平台,進一步收集業界及各持分者的意見。

(三)教育局於二○○六年中完成對融合教育的檢討,並於二○○六年四月至二○○七年二月期間,多次就融合教育的檢討和進展,向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屬下的「研究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提供寄宿學額、高中教育及就業機會的有關事宜小組委員會」匯報。在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教育局曾向小組委員會提交一份「有關融合教育推行情況檢討的最新資料」(文件編號CB(2)2773/05-06(01)),內容已闡明政府在推行融合教育的方向和方法,以及在資助模式、教師培訓、推廣共融文化和專業支援上所作的安排及措施。我們亦在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在小組委員會會議上報告這些措施的進展情況(文件編號CB(2)876/06-07(01))。我們會繼續落實各項建議,並不時檢視各項措施的實際運作情況,以期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提供適時和適切的支援。



2007年1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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