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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第七題:優化規劃、地政和樓宇建設申請的審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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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二日)立法會會議上石禮謙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行政長官在他的2007-2008年度施政報告中宣布,政府會探索能否進一步優化規劃、地政和樓宇建設申請的審批程序和過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上述探索工作的詳情(包括預計於何時展開工作、需時多久完成,以及目標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政府一向致力加快私營工程的審批程序,不時檢討相關申請的處理程序和過程,以期可與時並進。正如行政長官在2007-08年度施政報告中指出,政府不只是規管者,也是服務提供者,我們有責任提高樓宇建造業和物業發展市場的效率,締造有利的營商環境,維持本港的競爭力。

  配合上述的目標,發展局正聯同相關的部門探索能否進一步優化規劃、地政和樓宇建設申請的審批程序和過程。

  這個工作已經展開,在十月中的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的會議上,委員獲悉典型的發展審批流程圖,業界的各項關注,及該會轄下的小組委員會以及政府過往就該些關注所作的討論及回應。

  就未來的工作目標及方向,我們會跟進以下事項,包括-

(一) 規劃署、地政總署及屋宇署會研究各部門就某些共用的發展參數是否可以採取較一致的定義;若基於法定規例及地契條款而有需要保留釋義上有差異的定義,亦會更明確交代差異之處,從而令發展申請的處理更順暢;

(二) 會研究如何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如運輸署、路政署、環境保護署等的溝通,以期更快取得它們的同意或意見;

(三) 會探討如何加強與發展項目倡議人的溝通,使倡議人能提供適時及適合的資料;及

(四) 探索其他有助精簡、加快及提升成效的建議。



2007年1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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