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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財政儲備的適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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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國寶議員的提問和署理財政司司長陳家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前財政司司長在他的二零零七至二零零八年度財政預算案演辭中表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建議,香港的理想儲備水平應維持在相等於本地生產總值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以應付收入波動的情況;而在二零三零年則額外需要相等於本地生產總值百分之三十的儲備,以應付人口老化所帶來的財政壓力。他補充,政府需就該等建議多聽一點社會各界的意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就上述建議諮詢社會各界;若有,諮詢的結果;及

(二) 鑑於現時的財政儲備少於本地生產總值的百分之二十六,而政府由現在至二零三零年期間將需累積大量財政盈餘才能達到上述建議所指的儲備水平,政府有否評估有關建議是否符合《基本法》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即政府應力求收支平衡;若有進行評估,結果為何及得出有關結果的根據?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我們正就二零零八至零九年度財政預算案進行諮詢,並歡迎社會各界就各項課題發表意見,包括財政儲備的適當水平。

(二) 基本法第一零七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量入為出是政府行之已久的財政策略。為確保政府有足夠資源應付因香港經濟逆轉、突發事件或社會結構改變等帶來的財政壓力,我們必須維持適當水平的財政儲備。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基金組織)在去年所建議的理想儲備水平,是顧及當時的政策而作出。基金組織同時亦提出其他有助減低理想財政儲備水平的意見,包括穩定投資收入。

  我們已由今年四月一日起,根據外匯基金投資組合過往六年的平均投資回報率來計算財政儲備的回報,並將就醫療體制改革及融資安排諮詢公眾。這些政策改變都可能影響我們所需的財政儲備水平。政府在訂定財政儲備適當水平時,將繼續參考基金組織的報告及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



2007年1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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