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十六題:推廣企業社會責任
***************

  以下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馮檢基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行政長官在其上月發表的施政報告表示,企業要履行社會責任,商界與專業人士應該積極並義務參與各類慈善公益活動。然而,一項調查結果顯示,本地公司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知不是特別高,公司的行動大多是按照基本道德規範或法律措施的規定;除此之外,這些公司只會因為履行企業社會責任能帶來商業利益而履行該等責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推廣企業社會責任的工作計劃,以及會否考慮制訂企業社會責任約章或指引,並向公司提供相關培訓,以加強它們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誘因;

(二) 會否考慮修訂政府的採購政策,要求各部門優先採購來自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公司的產品和服務;及

(三) 鑑於上述調查特別探討企業社會責任的四大範疇,即企業以符合道德規範的方式辦事、減低不良影響、對社會作出貢獻,以及改善員工的現況,而該調查只涵蓋本地公司,政府會否考慮設立機制,就該等範疇監察以香港為基地的跨國企業的行為和作業模式,以確定該等企業有否履行其社會責任?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特區政府積極鼓勵商界關心社會,並善用其資源、經驗和知識幫助有需要人士,以履行企業的社會責任。有關工作包括:

(i) 推動一項全港性的義工運動,鼓勵商界組織員工參與義務工作。現時已有170間工商機構響應,去年總服務時數超過45萬小時;

(ii) 設立「社區投資共享基金」,推動跨界別協作,並鼓勵商界與地區團體共同開發社會資本及建設鄰里互助網絡,協助有需要的人士「從受助走向自強」。至今,基金共批出147個項目,協作夥伴總數超過3,000個,當中包括不少大型商業機構和中小型企業;

(iii) 資助社會服務聯會「商界展關懷」計劃,嘉許參與社會事務的公司,鼓勵企業關懷社會和員工。今年獲肯定的公司超過1,100間;

(iv) 成立「攜手扶弱基金」,就企業對非政府機構福利項目的捐獻作出等額資助。至今,基金已資助65個非政府機構,透過它們與183間商業機構共同推行了90個福利項目,惠及35萬人;以及

(v) 舉辦各種活動推廣良好人事管理措施。勞工處不時在其轄下的9個行業性三方小組及18個人力資源經理會的會議上,討論企業社會責任和相關的議題。該處會繼續與商界及非政府機構攜手合作,推展有關工作。

  此外,公民教育委員會致力推廣「企業」作為良好「公民」的概念。委員會並於本月舉行了「企業公民研討會」,推廣「企業公民」的理念及讓企業就實踐經驗交換意見和心得。

  我們會繼續通過不同渠道鼓勵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我們現階段沒有考慮制訂約章。

(二) 政府的採購政策是以合乎經濟效益、保持公平及公開競爭、具透明度及向公眾負責為原則。在採購時優待某些類別的公司,並不符合上述的政府採購原則。

(三) 特區政府一直奉行自由市場政策,我們尊重私人企業的自主及自律精神,暫時無意設立機制,監察以香港為基地的跨國企業的行為和作業模式,以確定它們有否履行社會責任。



2007年11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5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