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獲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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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規劃委員會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宣布修訂元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修訂項目包括刪去位於第16區部分「政府、機構或社區(1)」地帶、「休憩用地」地帶和「鄉村式發展」地帶,以及把第16區三幅分別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1)」地帶、「休憩用地」地帶和「道路」地方,改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有關修訂是因應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核准的舊墟發展計劃元朗第16區工程第2期 - L3路伸延工程的道路計劃而作出。

  載有修訂項目的元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YL/17現放置於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位於北角及沙田的規劃資料查詢處、屯門及元朗規劃處、元朗民政事務處、十八鄉鄉事委員會和屏山鄉鄉事委員會,於辦公時間內供市民查閱。

  任何人士可於明年一月二十三日或之前就有關修訂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送交申述,有關申述將供公眾查閱。

  草圖複本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市規劃委員會的網頁(http://www.info.gov.hk/tpb)瀏覽草圖。



2007年11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