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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局長在新界總商會晚宴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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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出席新界總商會晚宴的致辭全文:

張(德熙)會長、王(振聲)主席、各位新界總商會的朋友:

  我很高興獲邀出席今天的晚宴,與新界總商會的朋友見面。

  過去四十八載,總商會一直積極推動新界工、商界及地區的發展,成績有目共睹;而各地區商會在協助地方建設和贊助公益事業等方面亦不遺餘力,正正與政府「關懷社會」的施政理念不謀而合。

  行政長官在他剛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提到,在這個新時代,香港要建立新的關懷文化,我們需要培養更多社會企業家,通過企業家的思維,利用商業策略達致社會目標。

  相對一些歐美國家,社會企業在香港仍是較新的概念。社會企業的運作模式雖然十分多元化,但最主要理念都是鼓勵助人自助。簡單來說,社會企業包含兩部份:「社會」和「企業」。首先,社會企業必須是以商業方式經營,自負盈虧,這樣才可稱得上是「企業」。與一般企業主要不同之處,是社會企業最終是以達致社會公益為目標,例如協助弱勢社群就業、保護環境,以及為長者提供服務等。因此,社會企業的盈利主要是用來投資於企業本身或社會,而非為股東謀取最大利益。

  一個與「社會企業」有關的概念是「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相信在座各位商界朋友對這概念也不會陌生。「企業社會責任」一般指企業有意識地履行公民和社會責任,例如公司在購買紀念品時,多考慮社企的製作;公司在選擇服務營辦商時,多考慮聘有弱勢社群的社企;企業派出富經驗的管理人員協助培訓社企人才;企業把營運時所產生的廢物分類,以便社企回收;地產發展商把商場舖位,以較優惠的價錢租予社企。通過制訂不同的措施,企業既盡了社會責任,亦可推動社企的發展。

  「社會企業」和「企業社會責任」均提倡企業在以商業形式運作的同時,亦顧及社會整體利益,社企更把達致社會整體利益視為最終目標,盈利主要用來投資於企業本身或社會。盡管「社會企業」和「企業社會責任」不同,但是這兩個概念的推廣,卻可收相輔相成之效,亦充分彰顯企業對建立關懷文化的重要。

  香港現時約有200多家社企,早於2001/02年,政府便推動社會企業的發展,撥款5,000萬元推出為協助傷殘人士就業的「創業展才能」計劃,資助非政府機構開設小型企業,聘用殘疾人士,並為殘疾人士提供實習和訓練機會。計劃成功協助多個社會企業的成立,在清潔、零售、家居服務、生態旅遊等各範疇,開展業務。

  政府在2006/07?度預留1億5千萬元,在其後五年加強以地區為本的扶貧工作。民政事務總署在2006?6月推出了「伙伴倡自強」社區協作計劃,將社會企業的受助對象擴展至健全的弱勢社群人士。計劃引進社區為本和伙伴合作的精神,資助非政府機構推動和成立社會企業,為弱勢社群提供工作機會,推廣助人自助的精神,協助他們透過工作,重拾自信,貢獻社會。

  要協助社企持續發展,最重要是營造有利社企發展的市場環境。除了就一些特定範疇提供種子基金,以支援社企初期運作外,政府亦致力提高公眾對社企的了解。民政事務局現正計劃擴大宣傳,包括擬備小冊子,向公眾介紹本港和海外的成功社企。我們希望通過這些成功的例子,加深公眾對社企的認識,特別是社企可達到的社會目的,以期營造有利社企發展和開拓客源的環境。

  要成功發展社會企業,政府、商界和非政府組織的共同參與,以及企業家不斷創新的精神尤為重要。我們鼓勵本地的企業家參與發展社企,最近並已成功聯絡有興趣發展社企的大機構,開展新的社企計劃。

  我們會在本年十二月二十日舉行社會企業高峰會,加深各界對社企的了解,為政府、商界和非政府機構提供平台,探索社企在本港進一步發展的未來路向,以及制訂行動計劃。

  新界總商會人才濟濟,在座各位既是工商界的才俊,又熱心公益,如能獲得你們的支持,參與社會企業計劃,定有助進一步推動社企在香港的發展,令更多弱勢社群受惠。我期望在未來的日子,能與大家在發展社企的層面上合作,共同建立新的關懷文化,攜手建設更美好的香港。

  最後,我祝新界總商會會務興隆、在座各位身體健康。多謝各位。



2007年11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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