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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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放: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代4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3名僱主追討約港幣17,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審裁處的聆訊中,3名與訟人,包括Sare Care Co. Limited、溢聯實業有限公司及黃棠經營的棠記五金潔具,均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與訟人須分別向積金局支付港幣10,449.04元、6,318.15元及300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各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港幣80元、175元及190元。
完
2007年1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