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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一題:吸引非本地學生及人才來港而採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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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國寶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政府為吸引非本地學生及年輕、新一代及高質素的人才來港而採取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5年,每年從本地高等教育院校畢業後在本港就業的非本地學生人數、其佔非本地畢業生總數的百分比,以及現時仍留在本港的該等畢業生人數;

(二)有否進行研究,以找出非本地學生畢業後選擇離開香港而不在本港求職的原因;若有,結果為何;

(三)有否評估單靠放寬就業限制,會否令非本地學生畢業後留在本港的比率顯著上升,又或需否採取額外措施,以挽留該等畢業生;若有進行評估,結果為何;以及政府現正考慮的相關措施;

(四)有否評估學生宿位嚴重短缺會否影響本港按新政府政策所訂,將公帑資助高等教育課程的非本地學生人數,由佔該等課程的核准學額指標的10%提升至20%的能力;及

(五)有否考慮邀請私人機構按商業原則營辦學生宿舍,以補足公帑資助的宿位;若有;結果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根據現行安排,所有來自內地或其他海外地方,在香港修讀經本地評審全日制課程而獲得學位或更高資歷的非本地學生,可申請留港工作。一般的準則包括非本地畢業生獲得聘用而從事的工作,須不少於一年及與其學歷或工作經驗有關,而且不能輕易覓得本地人擔任、工作報酬須與當時本港的市價報酬大致相同;以及該非本地畢業生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等。

  政府並沒有來自海外地方的非本地畢業生在港就業人數的資料。至於在港就業、來自內地的非本地畢業生的資料如下:


   年份          人數
  2002         97
  2003         127
  2004         197
  2005         311
  2006         550
 2007(直至10月)   895

  政府沒有獲准在本港就業,而仍留在本港的非本地畢業生數字。

(二)政府並未就部分非本地學生在畢業後為何選擇離開香港而不在本港求職作出研究。

(三)非本地畢業生在本港畢業後選擇去留,會受到很多因素影響,例如工作機會、稅制、生活質素、家庭考慮、社會支持,以及社會對共融和多元文化的接納程度等。除了放寬就業限制外,政府亦會推出其他措施,以進一步發展香港為區域教育樞紐,吸引更多優秀的非本地學生前來我們的高等教育院校就學,並於畢業後繼續在香港居留和工作。這些措施包括增加非本地生修讀公帑資助課程的限額、成立十億元的獎學基金、容許非本地學生在香港實習、兼職和從事暑期工作,以及容許提出申請的應屆非本地畢業生畢業後無條件留港12個月等。

(四)政府理解到宿位不足會影響院校取錄更多非本地學生的能力。我們正探討另一些解決宿位不足問題的方法,例如興建「聯合宿舍」讓院校共同使用。此外,公帑資助課程核准學額指標的百分之二十代表院校可收取的非本地學生的上限。院校會按照其實際情況及能力,來決定提高招收非本地學生的時間表。

(五)政府並未有考慮邀請私人機構按商業原則營辦學生宿舍。我們會繼續在現行宿舍政策下,探討另一些解決宿位不足問題的方法。



2007年1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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