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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題:政府發出的繳費通知書使用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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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偉業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近日接獲市民投訴,指有政府部門(例如水務署)發出的繳費通知書上的繳款人姓名及地址只有英文,有不懂英文的市民在接獲通知書後,在不能核對繳款人姓名及地址是否正確的情況下便繳費,後來才發現通知書上載列的並非其本人的姓名及地址,令他們甚感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在政府發出的繳費通知書中,只以英文書寫繳款人姓名及地址的通知書的百分比,以及所涉政府部門的名稱;及

(二) 會否考慮除了少數不懂中文的收件人外,向其餘所有收件人發出只以中文書寫的繳費通知書;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現時大部分政府部門發出繳費通知書時,都可以使用中文或英文來顯示繳費者的姓名及地址,但有少數部門因所使用的部分電腦系統軟件所限,只能以英文顯示繳費者的姓名及地址,它們包括水務署、學生資助辦事處(繳費通知書上可以中文顯示姓名,但只有英文地址)、入境事務處、香港郵政、海事處、電訊管理局、保險業監理處及土地註冊處。

  過去三年,這些只能使用英文顯示繳費者姓名或地址的繳費通知書,佔所有政府發出的繳費通知書總數約百分之三十八。這些繳費通知書,大部分屬於水務署,該署正改善他們的電腦系統,以便繳費通知書上能顯示中文姓名及地址,預料需時約十八個月完成。

(二) 除答覆第(一)部分提及的部門外,市民一般都可以選擇繳費通知書上所使用的語言。在實際執行上,要確定收件人是否不懂中文亦存在一定困難。我們會提醒所有部門,在繳費通知書上儘量使用雙語或收件人所選擇的語言。



2007年1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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