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建商違反安全法例被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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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偉工程有限公司因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十一月十九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罰款三萬五千元。
案情涉及一宗去年十月十日在藍田一個地盤發生的致命意外。事件中一名工人在拆卸間隔牆時被墮下的石屎擊中死亡。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6A(2)(a)條規定,僱主須為僱員提供一個安全及健康的工作系統。僱主如違反上述規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根據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第49(1A)條規定,承建商須採取預防措施防止工人遭墮下物體擊中。承建商如違反上述規定,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二十萬元。
完
2007年11月1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