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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芬蘭同意免航空器營運入息雙重課稅(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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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十一月十九日)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芬蘭共和國政府簽署對航空器的營運入息避免雙重課稅協議。

  代表芬蘭共和國政府簽署該份協議的是該國的駐港總領事Timo Rajakangas。

  協議涵蓋以航空器經營國際運輸所得的收入,令本港及芬蘭的航空公司受惠,不必再負擔雙重課稅。

  香港與其他主要航空夥伴亦已就航空收入作出類似的豁免雙重課稅安排,包括 孟加拉、比利時、加拿大、克羅地亞、丹麥、愛沙尼亞、埃塞俄比亞、德國、冰島、以色列、約旦、肯尼亞、科威特、毛里求斯、墨西哥、荷蘭、新西蘭、挪威、俄羅斯、韓國、瑞典、瑞士、英國、中國大陸及澳門。



2007年11月1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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