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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六題:職業性失聰補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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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耀忠議員有關職業性失聰補償計劃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答覆:

問題:

  職業性失聰補償管理局在過去兩個財政年度錄得的累積盈餘分別高達3億9,600萬元及3億6,800萬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鑑於現時申請人的兩隻耳朵的神經性聽力損失程度,均須最少達40分貝才合資格申請職業性失聰補償,當局會不會把該項規定放寬至一隻耳朵;

(二) 會不會向早年已獲發補償但補償額低於按現行條文計算的金額的工人補發有關的差額;及

(三) 會不會考慮提高助聽器的資助上限,使受助人可購買質素較好但價格較高的數碼助聽器;如果會,詳情是甚麼;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根據《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職業性失聰補償管理局(下稱「管理局」)負責向曾在工作環境中暴露於噪音並罹患噪音所引致失聰的人士提供補償及其他利益,包括付還關於聽力輔助器具的開支。此外,管理局亦安排一系列的教育及宣傳活動,以提高僱主及僱員對職業性失聰的認知及警覺;並為職業性失聰人士提供復康計劃。

  因應職業性失聰人士及社會各界所提出的意見,勞工處已經就《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的保障範圍進行檢討,並建議因工作關係而單耳罹患噪音所引致失聰的人士,納入條例的補償範圍。

(二) 政府過去曾經多次檢討並改善職業性失聰補償計劃的補償範圍。與其他勞工福利的改善措施一樣,經修訂的補償金額並不具追溯力。我們會依循這行之有效的做法。

(三) 根據現時法例的規定,管理局會向患上職業性失聰的人士,付還關於聽力輔助器具的開支。每名申請人可申請付還的開支上限為1萬8000元,而首次購買和裝配該等器具的上限為9000元。所有申請都經由醫生及聽力學專家組成的職業性失聰醫事委員會審批,以確保助聽器適合申請人的需要和有關的費用合理。在近年處理的申請中,職業性失聰醫事委員會所批核的大部份是數碼式助聽器。勞工處已經因應職業性失聰補償計劃的運作經驗,就聽力輔助器具的開支上限作出檢討,並建議把每名申請人可申請付還的開支上限提高至3萬6000元。我們會於今年年底就有關的改善建議諮詢管理局,隨後亦會諮詢勞工顧問委員會。



2007年1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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