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十四題:存款保障計劃
*************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馮檢基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鑑於存款保障計劃實施至今已超過一年,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否就該計劃進行檢討,包括公眾認知程度、對存款模式的影響、市民對把款項存放於中小型銀行的信心有否提升、中小型銀行的存款總額有否因此而增加、銀行將向存款保障計劃供款的成本轉嫁予存戶的情況,以及有哪些需要改善的地方(例如每名存款人十萬元的補償上限應否上調、引入補償上限按通脹和有關的匯率變動調整的機制,以及保障範圍需否擴大等)?

答覆:

主席女士:

  香港現行的存款保障計劃(存保計劃)是根據《存款保障計劃條例》(第581章)而設立的,目的是透過向存款人提供保障加強銀行體系的穩健性。存保計劃於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開始實施,至今運作暢順。截至今年三月底,存保計劃基金總額已達3.74億港元,預料基金總額將如期在三年後達至13億港元的目標。存保計劃由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存保會)負責管理,而存保會則透過香港金融管理局執行職能。根據現行的存保計劃,假如有存保計劃成員銀行倒閉,存保計劃會向每位受影響的存款人發放最多十萬港元的補償。

  自成立以來,存保會一直透過不同的方法密切監察存保計劃的成效,當中包括會議、模擬測試及意見調查等。存保會曾委託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進行了兩次全港性的意見調查。最近一次於二○○七年六月進行,該調查的結果顯示,在1,000名受訪者當中:

- 67%知道存保計劃的實施,其中76%知道存保計劃對每位受影響的存款人的保障上限為十萬港元;

- 約50%認為存保計劃的實施令銀行存款更有保障;

- 65%表示更有信心於中小型銀行存款;及

- 29%在單一銀行存有超過十萬港元的受訪者表示有計劃把存款分散存放到其他銀行。

  由此可見,市民對存保計劃有普遍的認知,而存保計劃的實施除了增加市民於中小型銀行存款的信心外,亦可能對部分市民的存款模式產生影響。

  由於中小型銀行存款額的變動可能受很多不同因素的影響,包括社會經濟情況及個別銀行的業績表現等,而存保會及各中小型銀行均沒有就存款人的存款原因進行調查,因此,存保會無法就存保計劃對中小型銀行存款的影響作評估。

  由於本港銀行業的競爭非常激烈,我們相信銀行必定會充分考慮把成本轉嫁予存款人所帶來的影響。截至目前為止,存保會沒有收到有關銀行就存保計劃的成本轉嫁到存款人方面的意見或投訴。

  存保計劃自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實施一年多以來,成效令人滿意。現行存保計劃對每位受影響的存款人的保障上限,即十萬港元,是經過廣泛諮詢而釐定的。按照這個保障上限,預料存保計劃可向多於80%的存款人提供全面保障,比例與國際水平相符。存保會最近與若干零售成員銀行進行的模擬測試結果顯示,目前獲存保計劃全面保障的存款人達80%以上。存保會認為在現階段無需要對保障上限作出調整。存保會將繼續密切監察存保計劃的成效,並會按社會的需要適時檢討及調整計劃的相關安排,包括保障上限及保障範圍。



2007年1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6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