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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副學士學位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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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文光議員的提問及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的答覆:

問題:

  在二○○一年,政府經諮詢香港學術評審局和專上學院後,制訂了一套副學士學位課程的通用指標,概述課程宗旨、入學要求和結業資格等事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在過去三個和本學年,各專上院校有沒有不依循通用指標所訂入學要求的情況,例如錄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或英國語文科不及格,或者未能取得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一科及格或相等成績的學生、錄取未完成預科課程的學生入讀兩年制課程,以及容許預科畢業生直接入讀兩年制課程的第二年;請按院校名稱、不符合入學要求的情況和有關課程的修讀年期列出分項數字;

(二) 各院校現時錄取副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時,是否仍須依循有關的入學要求;如果仍須依循,有關當局如何跟進專上院校不依循這些要求的情況;如果無須依循,在甚麼時候開始及原因是甚麼;及

(三) 當局會不會就副學士學位課程的收生和結業水平進行檢討;如果會,請說明檢討工作的時間表;如果不會,當局如何確保獲頒授有關資歷的畢業生具備應有的學術和專業水平?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政府於二○○一年,聯同香港學術評審局和香港專上學院持續教育聯盟,共同制訂了一套適用於副學士學位課程的通用指標,在入學要求方面的指標如下:

(a)副學士學位課程應盡量採用「寬進嚴出」的原則。

(b)作為一般準則,兩年制副學士學位的建議最低入學資格為:
 (1)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取得一科高級程度或相等的高級補充程度科目及格,並
   (i)在二○○七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取得五科及格(包括英國語文和中國語文科);或
   (ii)在二○○七年起的香港中學會考取得三科及格及英國語文和中國語文科達2級或以上;
 (2)修畢副學士學位預修課程;或
 (3)成年學生。

(c)三年制的建議最低入學資格為:
 (1)在二○○七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取得五科及格(包括英國語文和中國語文科);
 (2)在二○○七年起的香港中學會考取得三科及格及英國語文和中國語文科達2級或以上;或
 (3)成年學生。

  根據院校提供的資料,個別院校沒有按照以上所列一般準則錄取學生的有關詳情列於附件。

(二) 各院校現時錄取副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時,基本上依循通用指標,並在指標下制定具體的收生要求。事實上,根據院校提交的資料,絕大部份課程都依循通用指標作為入學要求的準則;以2006/07學年為例,各院校的自資副學士學位課程新生總人數約為8,400,而不按通用指標的建議水平收生個案約共290宗,比率為3.5%。對於不符合香港中學會考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最低成績要求的申請人,院校一般而言都會考慮他們所具備的認可等同學歷,例如已成功完成毅進課程。此外,亦有院校為不符合香港中學會考語文科成績要求的申請人,加入特別錄取條件,例如是要求申請人必須在學期開始之前修讀語文精進課程並取得合格成績,否則其錄取資格將被取消。

  院校的具體收生要求,包括認可等同學歷和加入特別取錄條件等,都必須在開辦課程前通過認可質素保證機構的評審,對於具備自行評審資格的大學開辦副學士學位課程,則須如正規學位課程一樣,通過校內質素保證機制的評審。

  教育局十分關注副學士學位課程的質素,一直與院校保持聯繫以了解有關情況。此外,由大學校長會成立的聯校素質檢討委員會現正就八所具備自行評審資格的院校開辦的自資副學士課程,進行個別院校檢討。檢討範圍包括收生要求,目的是協助提升自資副學士課程的質素,以及促進有關院校對社會的問責。

(三) 我們現正聯同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聯校素質檢討委員會和香港專上學院持續教育聯盟檢討整套通用指標,目的是為副學士學位課程釐定清晰的定位,以及配合新高中學制的發展和實施。預計有關檢討將於二○○八年年中前完成。



2007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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