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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八題:資歷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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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單仲偕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教育局(前稱教育統籌局)自2002年起推動設立資歷架構及相關的質素保證機制,至今共有12個行業成立了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曾於2003年進行有關試驗計劃的6個行業在設立資歷架構的工作的進展,以及有否評估有關工作的成效;若有,評估的準則和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上文第(一)項所指的行業在推廣資歷架構時曾遇到甚麼困難,以及當局如何解決該等困難;

(三)  鑑於資訊科技及通訊行業的資歷架構會分數期推行,與其他行業情況不同,而且業內人士未必深入了解有關詳情,當局有否舉辦更多推廣活動,使更多業內機構、僱主及僱員認識資歷架構,以增強其認受性;若有,詳情及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  有否制訂推廣資歷架構的策略;若有,詳情及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政府於二零零三年在六個行業進行試驗計劃,成立工作小組測試資歷架構是否適用於不同行業,並研究為有關行業制訂行業能力標準的可行性。這六個行業包括中式飲食業、機電業、資訊科技業、鐘錶業、零售業及會計業。試驗結果證實,資歷架構適用於不同行業,而為各行業制訂行業能力標準亦是可行的。

  自完成試驗計劃後,我們至今共協助了12個行業成立「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諮委會),它們分別是印刷及出版業、鐘錶業、中式飲食業、美髮業、物業管理業、珠寶業、資訊科技及通訊業、機電業、汽車業、美容業、物流業和銀行業。諮委會的成員包括僱主、僱員和相關專業團體的代表,諮委會的首要工作是制訂切合行業需要的「能力標準說明」。「能力標準說明」臚列有關行業的從業員需要具備的能力標準。到目前為止,已有7個諮委會完成草擬「能力標準說明」的工作,其中5個亦已完成在業內進行廣泛諮詢。此外,鐘錶業、印刷及出版業和美髮業已於今年年初起推行試點計劃,開辦「能力標準說明為本」的技能提升課程,至今已有逾2,000名學員修畢有關課程。

  立法會於今年五月通過了《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條例草案》。我們現正密鑼緊鼓地為進一步落實資歷架構作出準備,包括成立上訴委員會草擬上訴規則,籌備推出「過往資歷認可」機制、資歷名冊和支援資歷架構的資助計劃等。我們預計可於2008年第二季內正式推出資歷架構。在評估資歷架構的推行成效方面,我們會考慮下列因素:

(a) 「能力標準說明」的成效─我們會向有關人士收集意見,檢視不同行業擬定的「能力標準說明」能否準確地反映有關行業僱員應具備的能力水平,以及進一步的改善空間;

(b) 能力為本課程的數目─我們會檢視營辦者開辦這些課程的數目、學員人數,以及他們對課程的評價;

(c) 培訓市場的進一步發展─我們會檢視培訓市場在資歷架構實施後的發展,特別是接受評審當局評審的培訓機構和課程數目,以及培訓機構在資歷名冊下登記的培訓課程數目;

(d)「過往資歷認可」機制的推行─我們會檢視獲得「過往資歷認可」資歷的從業員數目,與及他/她們當中接受進一步培訓/進修的數目;以及

(e)實施新的評審程序─評審當局將實施更為精簡和切合職業資歷的新評審程序。評審當局會收集教育及培訓機構對新的評審程序的意見。

(二)資歷架構是一件新生事物,而且涉及的觀念和細節亦比較複雜。因此,向不同行業推廣資歷架構以增加相關持分者的認知和認同是極具挑戰性的工作。在二零零三年推行試驗計劃期間,我們亦了解要在個別行業發展資歷架構,關鍵在於認識行業的獨特性,並需要取得業內不同持分者的共識及支持。我們會繼續加強與僱主、僱員、專業團體、教育及培訓機構及有關人士的溝通,並致力與他們建立伙伴關係,共同推廣和發展資歷架構。

(三)資訊科技及通訊業諮委會轄下設立了宣傳及推廣小組,透過印製宣傳刊物及舉辦不同活動如推介會、聚焦小組等,向業內人士推廣資歷架構及「能力標準說明」。除加強與個別諮委會的合作外,我們亦計劃推出一系列的推廣活動,包括籌辦資歷架構推廣日,製作宣傳特輯,在電視和不同的媒體播放宣傳短片,以及舉辦針對個別行業的僱主和僱員團體的座談會和推介會等。

(四)發展資歷架構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其間需要不斷與不同持分者保持密切聯絡,建立伙伴關係。我們會繼續採取以行業為基礎及循序漸進的發展模式,推行資歷架構。外國經驗反映,有關落實資歷架構的工作可能需十多年的時間才能發展成熟。



2007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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