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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南亞裔非法入境者因非法逗留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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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今日(十月二十四)稱:「兩名巴基斯坦籍非法入境者因非法逗留而被判入獄。」
  
  兩名被告分別為三十一歲的Mehmood Arshad及四十四歲的Gulzar Ahmad,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各承認一項非法入境後未得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的控罪。兩人分別判囚十五個月。
  
  入境處調查科人員在本月十七日進行代號名為「曙光行動」的打擊非法勞工行動。調查人員於九龍油麻地炮仗街一間髮型屋內進行搜查,發現兩名被告在該髮型屋內從事理髮及推銷工作。兩名被告均未能向調查人員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調查其間,兩名被告承認分別在本年八月及去年六月從水路偷渡進入香港。兩名人士因非法逗留香港而被拘捕。

  入境處發言人稱:「入境處一直致力打擊任何非法入境活動。任何人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後,可被判罰款$25,000及監禁三年,協助及教唆者均會被檢控。」
  
  發言人補充:「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均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三十五萬元及入獄三年。」



2007年10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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