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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局長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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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今日(十月二十二日)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的發言全文:

主席,各位議員:

  民政事務局工作範圍內的事務,會受到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關注的,主要是法律援助服務。讓我再次向議員肯定:政府對法援的大方向及資源分配不會因為這次調整從屬關係而改變,民政事務局亦會確保法援署繼續公正無私地行使其法定獨立職權。

  行政長官二○○七至○八年度施政報告中沒有特別提及法援服務,民政事務局亦沒有計劃為法援方面訂立新方向或政策,但我希望在此簡介我們打算在這個立法年度與議員討論的事項。

就評定法律援助申請人財務資格的準則每五年進行一次的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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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一項,是二○○七年的每五年期檢討。我們現正檢討評定法律援助申請人財務資格的整體方法。我們期望在二○○八年中制定較具體的建議,並諮詢法援局及委員會。

刑事法律援助費用制度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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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刑事法律援助費用制度檢討方面,政府已就費用的架構與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達成大致共識,即兩個公會均會基於「標明報聘費」而收取法援費用。我們了解香港律師會就建議費用額表示強烈意見,對此我會充分重視。我們現正積極與有關各方商討各項費用的建議款額,一旦有進展,我們便會盡快向議員�應衋阭Q的進展。

向獲法律援助的婚姻訴訟個案當事人提供撥款進行調解的試驗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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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律政司司長剛才提到,以調解解決爭議已成為全球趨勢。我們曾於六月向事務委員會簡介法援署有關試驗計劃的評估結果,並提出我們有意為法律援助服務設立常設項目,向那些獲法律援助的婚姻訴訟個案當事人提供調解服務。我們正在準備常設安排的細則,目標是在下年年中就這些細則諮詢法律援助服務局及事務委員會。

完

2007年10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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