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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持有假信用咭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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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三十三歲男子今日(十月十一日)因管有假信用咭罪名成立,被判入獄二年八個月。

  案情透露,商業罪案調查科於去年十一月在上環信德中心港澳碼頭拘捕兩名分別三十三及三十歲男子。

  警方在該三十三歲男子身上搜獲三張偽造信用咭,而在該三十歲男子身上則搜獲兩張偽造信用咭及兩張已報失身份證。

  該兩名男子其後被控以管有虛假文書及管有他人身份證等罪名。

  案件於今年六月二十五日在區域法院審訊。三十歲男被告承認控罪,並於七月十六日被判入獄三年零兩個月。

  而該名三十三歲男被告則棄保潛逃,但最終在九月九日再被警方拘捕。

  他最後再被提訊,並於今日判刑。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四號



2007年10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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