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任法律草擬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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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今日(十月九日)宣布委任文偉彥御用大律師為法律草擬專員,掌管律政司法律草擬科。
文偉彥透過公開招聘獲選出任此職,預期將於二○○八年一月履新。
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資深大律師歡迎文偉彥獲委任為法律草擬專員,並稱讚他是一位備受敬重的法律草擬人員,既有豐富的專業經驗,又具卓越的領導才能。
黃仁龍說:「文偉彥先生在法律草擬界備受尊崇,我深信他加入律政司後,定能善用和發揮他的豐富經驗和專業知識。我十分期待和他一起共事。」
法律草擬專員一職屬律政專員職級(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6點)。法律草擬專員負責督導法律草擬科草擬所有由政府提出的法例,並就擬備法案過程中發現的複雜而敏感的法律事宜,提供法律意見。
文偉彥的簡歷如下:
文偉彥現年五十五歲,於一九七五年在北愛爾蘭獲認許為大律師,於一九七七年獲澳洲維多利亞最高法院認許為大律師和律師,並於一九九八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文偉彥在澳洲從事有關法律草擬及公法的工作,積極推廣採用淺白的法律語言,在公共服務方面表現卓越,於二○○五年獲頒澳洲公共服務獎章(PSM)。
文偉彥曾在澳洲和北愛爾蘭從事各個不同範疇的法律草擬工作,累積了三十二年豐富經驗。他自一九九九年起擔任澳洲維多利亞州首席議會法例草擬專員,並在傳授和陳述法律草擬和法例釋義方面具多年經驗。文偉彥在澳洲曾擔任多個諮詢委員會的成員,也是維多利亞州法律改革委員會的非全職專員。二○○七年九月,文偉彥在與英聯邦法律會議一併舉行的英聯邦法律草擬律師聯會會議上,當選為聯會主席。
文偉彥經常就法律草擬的各個範疇發表論著和演講。
文偉彥已婚,並育有三名子女。
完
2007年10月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3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