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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繼續成為國際機構的亞洲據點(附圖及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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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推廣署今日(十月二日)宣布,據一項按年統計調查結果顯示,香港持續成為海外機構及內地企業的亞洲據點。與此同時,投資推廣署亦提醒香港人不要自滿,要保持香港未來數年的競爭力,還需多走一步。

  根據調查結果,在六千四百四十家代表境外母公司的駐港公司中,地區辦事處或地區總部共有三千八百九十間。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對調查結果表示滿意,他說:「總數創下新高,證明香港繼續是海外機構及內地公司於亞太區內落戶的最理想地點之一。」

  盧維思續稱:「對投資推廣署來說,香港境外公司持續以香港作為地區主要辦事處據點,無疑是一則最佳的宣傳香港廣告。」

  不過,盧維思認為香港不能滿足於此。他說:「我們正處於競爭激烈並高增長的地區,投資者的選擇越來越多。綜合我在港與不同國家的商會交流所得,以至於海外公幹時的所聞,目前香港正面對三項主要挑戰,包括寫字樓租金高企、空氣質素有待改善及國際學校學額短缺,政府已意識到問題所在並致力作出改善。」

  有關的數據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處進行的代表香港境外母公司的駐港公司按年統計調查所得的結果。

  盧維思強調,駐港的海外及內地機構在本港地位舉足輕重。他說:「駐港的地區總部、地區辦事處及當地辦事處在港僱用近三十四萬六千人,在工作人口中大概每十人便有一人於這些機構工作。」

  事實上,過去十年的調查結果顯示,駐港機構數目維持健康增長,盧維思對此趨勢感到非常高興:「自九七年回歸以來,地區總部及地區辦事處數目增長達百分之五十五,正好平息十年前眾多預言香港將步向衰亡的批評。」

  他續稱,調查結果就投資者選擇營商地點時的決定性因素,提供了寶貴資訊:「政府上下將竭盡所能處理正反兩面的問題,並繼續與國際商業社群衷誠合作,協助他們在港發展業務。」

調查報告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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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統計調查報告可於政府統計處網站下載:www.censtatd.gov.hk/products_and_services/products/publications/index_tc.jsp.

  在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本港有一千二百四十六間代表香港境外母公司的駐港地區總部、二千六百四十四間地區辦事處及二千五百五十間當地辦事處。
 
  根據統計調查結果,就駐港的地區總部而言,美國以二百九十八間居首,成為地區總部最多的國家,其次為日本(二百三十二間)及英國(一百二十四間)。地區總部的主要業務為批發、零售及進出口貿易業;商用服務業(不包括資訊科技);和運輸及有關服務業。地區總部在本地僱用十三萬一千三百四十七名員工。

  同樣地,駐港的地區辦事處數目最多的國家/地區亦為美國,共有五百九十三間,其次是日本(五百一十六間)及英國(二百二十三間)。地區辦事處的主要業務是批發、零售及進出口貿易業;商用服務業(不包括資訊科技);和金融及銀行業。地區辦事處在本地僱用九萬四千八百零三名員工。

  駐港的當地辦事處數目則以中國內地為最多,共錄得四百八十家代表中國內地母公司的當地辦事處,日本以四百三十一間居次,美國則排第三,共有三百九十四間當地辦事處。當地辦事處的主要業務是批發、零售及進出口貿易業;金融及銀行業;和商用服務業(不包括資訊科技)。當地辦事處在本地僱用十一萬九千四百七十六名員工。

  外國及中國內地機構選擇以香港作為地區總部、地區辦事處或當地辦事處的主要有利因素包括:(1) 簡單稅制及低稅率、(2) 資訊的自由流通、(3) 不存在外匯管制、(4) 廉潔的政府、(5) 通訊、運輸及其他基本設施、(6) 自由港地位、(7) 地理位置、(8) 商用服務及專業支援服務的供應、(9) 法治及司法獨立、(10) 政治穩定及安全。

  另一方面,對香港不利的因素則為居所的供應及費用以及工商業樓宇的供應及費用。
 
  總括而言,百分之七十八的地區總部及地區辦事處認為,就二零零七年六月與二零零六年六月比較,香港的整體營商環境維持不變或有改善。當地辦事處的相應數字是百分之七十六。

調查所用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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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區總部是指代表香港境外母公司對區內(即香港及另一個或多個地方)各辦事處擁有管理權的一家辦事處。

  地區辦事處是指代表香港境外母公司負責協調區內(即香港及另一個或多個地方)各辦事處及/或運作的一家辦事處。

  當地辦事處是指代表香港境外母公司只負責香港(但不負責任何其他地方)業務的一家辦事處。

調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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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缺乏一個完整的樣本框,調查所點算的地區總部、地區辦事處及當地辦事處數目只代表當時的最佳點算。加上這項調查屬自願性質,並受樣本框及回應率的持續改善所影響,因此,必須小心闡釋統計調查結果。不過,值得留意的是,自二零零三年起,回應率一直維持在百分之九十八或以上的高水平。

  這項統計調查只涵蓋那些為其在香港境外的母公司管理香港業務的公司。它並不包括那些有接受從香港境外地方投入資本,獨立管理在港業務,但並非為其投資者管理業務的公司。因此,駐港的地區總部、地區辦事處及當地辦事處的總數,並不等於所有接受香港境外資本的公司。

  較詳細的統計調查結果,刊載於政府統計處出版的「二○○七年代表香港境外母公司的駐港公司按年統計調查報告」。這份刊物現已可在www.censtatd.gov.hk/products_and_services/products/publications/index_tc.jsp免費下載。如欲查詢這項統計調查的結果,可致電政府統計處業務展望統計組,電話:2805 6112。



2007年10月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4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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