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六至二○○七年度社會保障援助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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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在二○○六/二○○七年度共接獲367宗上訴個案。
該年度接獲的上訴個案中,128宗屬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個案,239宗屬公共福利金(福利金)個案。
二○○六/二○○七年度委員會共判決了313宗上訴個案。在這些上訴中,上訴委員會維持社署原來決定的有226宗(72%),推翻原來決定的則有87宗(28%),上訴得直的87宗個案全部涉及上訴人不滿醫療評估的決定而提出上訴。
社會福利署(社署)發言人表示,任何人士如對社署就社會保障福利金的申請資格和發放情況所作的決定感到不滿,可向上訴委員會以書面提出上訴。該委員會是獨立組織,成員均為行政長官委任的非政府人員。
發言人續說,有關上訴申請可向社署總部、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辦事處、分布港九各區37間社會保障辦事處或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提交。
完
2007年9月23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0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