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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提出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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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今日(九月十七日)代表教育局局長向法庭提出申請,就「與香港教育學院有關的指控調查委員會(委員會)」報告內的某些結論,進行司法覆核。

  教育局發言人說:「委員會指出當政府高級官員直接向教育機構持不同或對立觀點的學者表達意見,即使沒有任何威嚇成份,也屬不適當地干預學術自由。」

  一直以來政府在制定政策時,必須充分諮詢各相關的持份者,務求平衡社會上不同的需要,令政策符合社會的整體利益。在推行政策的時候,教育局亦需要與不同的持份者保持溝通,就一些不同甚至對立的觀點,進行討論和辯解,務求令政策可以更暢順地落實。

  發言人說:「委員會這觀點既涉及法律觀點及原則上的錯誤,亦影響教育局的官員日後與院校,就教育政策的規劃及執行的往來。」

  發言人說:「法律意見認為有關委員會的結論涉及法律觀點及原則上的錯誤,經徵詢律政司的意見後,教育局認為有需要就該調查結果提出司法覆核。」



2007年9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4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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