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百五十萬元援助暴力及執法傷亡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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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委員會最新一期年報顯示,在二○○六至二○○七年度,該委員會共批出650萬元予暴力及執法傷亡事件受害人或其家屬。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今日(九月十二日)表示,這些款項發放給292宗新個案及271宗覆核個案。金額最高的一筆款項是發放給一宗謀殺案受害人家屬,金額為96,264元。
該年度內,委員會共接獲442宗暴力傷亡賠償申請,而二○○五/二○○六年度的申請個案則為436宗。
該等暴力傷亡賠償申請個案中,與襲擊或傷人有關者佔355宗;與搶劫、盜竊或爆竊有關者為58宗;與兇殺、謀殺或誤殺有關的為18宗;與強姦或性侵犯有關的個案為3宗;以及與縱火和高空墮物個案有關的各佔1宗。
發言人說,申請個案的來源方面,經警方轉介的佔214宗;由受害人或其家屬直接申請者有136宗;因應委員會秘書處的外展服務而提出申請的有88宗;經社署辦事處和法律援助署轉介的各佔1宗。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旨在提供特惠補助金給因暴力罪行或因執法人員(指任何當值的警務人員或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使用武器而傷亡或傷殘的人士。如該名人士已死亡,則提供特惠補助金給其家屬。該計劃無須審查申請人的經濟狀況,亦無須任何人士供款。
完
2007年9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