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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女子因涉偽製紙幣罪行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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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名持雙程證女子今日(九月七日)在區域法院因涉及偽製紙幣罪行,被判監禁二至三年。

    警方提醒市民,行使或管有偽製紙幣均為嚴重罪行,違法者將可被重罰,大家切勿以身試法。

  案情透露,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探員於今年二月四日,在九龍城一間便利店外拘捕該五名年齡介乎二十二至三十二歲的女子,並在當中一名三十二歲女子身上檢獲十一張一千元偽製紙幣。

  警方調查發現,五名被捕女子曾於該便利店及區內一食品公司購物,警方事後在該兩間店舖檢獲兩張偽製一千元紙幣。

  另外,其中三名被捕女子亦曾於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牛頭角一間餅店及黃大仙一間時裝店內以偽製紙幣購物。

    五名女子其後被落案控以行使偽製紙幣罪名,當中三十二歲的女子亦被控以保管偽製紙幣罪名。

  所有被捕女子於八月三十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被判刑。

    香港警方會繼續致力打擊所有涉及偽製紙幣的罪行。



2007年9月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1時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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