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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簡化小型屋宇規劃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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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有關新界小型屋宇發展的報道,規劃署今日(九月五日)澄清擬議的安排旨在簡化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現行處理申請的程序,並不涉及擴展「鄉村式發展」地帶的界線,亦不涉及改變小型屋宇政策。

  規劃署發言人說:「城規會有一套評審小型屋宇規劃申請的既定準則。根據現行準則,若申請的小型屋宇只有小部分(屋宇覆蓋範圍少於百分之五十)位於「鄉村式發展」地帶外,城規會都會從優考慮。」

  「自二○○○年城規會採納有關評審準則以來,由於這類發展對附近環境的影響並不顯著,所以差不多所有申請都獲批准。鑑於批准率十分高,故可考慮豁免這類規劃申請,以簡化程序。」

  發言人補充:「為了確保適當的規劃管制,建議的豁免規劃申請安排,並不適用於申請地點涵蓋與自然保育有關的地帶、『郊野公園』、『綠化地帶』而涉及斬伐樹木、『道路』用地及集水區的個案。」

  城規會將於本星期五(九月七日)的會議上考慮有關簡化程序的建議。



2007年9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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