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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內地居民因涉虛假旅行證件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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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名內地居民因涉及使用虛假旅行證件案,今日(九月四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

  二十九歲的內地男子林清被控四項使用虛假旅行證件的控罪。他承認所有控罪,共被判入獄十四個月。

  其餘四名內地女子,分別為翁碧云、三十三歲,楊紅英、三十一歲,翁平英、三十二歲,以及四十一歲的嚴同英。他們各被控以一項管有虛假旅行證件的控罪。他們承認所有控罪,各被判入獄八個月。

  於本年四月,入境處調查人員在登機閘口將林截獲,並於其行李內搜獲四本分別載有翁碧云、楊紅英、嚴同英及翁平英照片的日本護照。四名內地女子其後亦在登機口被截獲。

  在警誡下,該四名內地女子承認他們來自內地,並打算利用他們的虛假日本護照到哥倫比亞尋找工作。化驗結果證實該四本日本護照是偽造的。
  
  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士管有虛假旅行證件實屬違法。違例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元及監禁十四年;協助及教唆者亦會被檢控及受罰。



2007年9月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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