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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中醫執業資格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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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發出:

  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組(中醫組)今日(九月三日)公布,將於本年9月14日至10月25日內(包括首尾兩日),接受2008年中醫執業資格試的申請。

  執業資格試包括將於2008年6月舉行的第I部分筆試及於2008年8月舉行的第II部分臨床考試。

  根據《中醫藥條例》(香港法例第549章)的規定,任何人士必須參加及通過中醫執業資格試,才具備資格申請成為註冊中醫。

  以往已通過中醫執業資格試筆試部分而未通過臨床考試的人士,可於2008年3月28日前報名參加執業資格試第II部分臨床考試。

  準備參加執業資格試的表列中醫,須於2007年9月14日至2008年3月28日期間報名。

  委員會發言人說,除了已獲中醫組通知須參加執業資格試的表列中醫外,申請人必須已圓滿地完成中醫組認可的中醫執業訓練本科學位課程或中醫組認可的與該課程相當的課程,才有資格參加執業資格試。

  中醫組認可載於《2008年中醫執業資格試考生手冊》附表一的大學及中醫藥院校所舉辦的不少於5年全時間制的中醫本科學位課程。除畢業實習及臨床見習,有關課程必須全期於頒發中醫本科學位的院校當地修讀。

  《2008年中醫執業資格試考生手冊》、申請書及報名表現於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37樓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管委會)秘書處派發。

  申請人亦可於管委會網頁(www.cmchk.org.hk)或透過壎芵p中醫藥事務部查詢熱線2574 9999下載或以傳真方式索取有關資料。



2007年9月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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