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任司法人員
******
    
    
    
    
    ******
	    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八月三十一日)宣布委任周博芬女士為特委裁判官,任命由二○○七年九月三日起生效。
  委任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周博芬女士的簡歷如下:
  一九七四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六年及一九九八年分別取得香港大學法學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一九九八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九九年起私人執業,期間曾數次獲香港司法機構委任為暫委司法人員。
	    
  	  	完
  	  	2007年8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