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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繳費 方便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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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醫院管理局發出:

  為進一步方便病人繳付醫療費用,醫院管理局將於九月一日(星期六)增加兩項新的繳費途徑,病人可以在全港逾八百間便利店及一千部銀行自動櫃員機,於任何時間繳付公立醫院醫療費用。

  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財務規劃)勵冠雄醫生表示︰「新增的繳費方法大大方便病人,讓病人可於任何時間,及在醫院以外一千八百個方便的地點繳付醫療費用;新增的繳款途徑亦可鼓勵病人盡早付款,以免因為逾期繳費而需額外繳付行政費用。病人盡早繳交款項,亦會減省醫管局追討欠款的成本。」

  有關行政費由今年七月一日起徵收,假如病人在帳單發出日起計的六十日內仍未繳清醫療費用,須額外徵收百分之五的行政費用(上限為港幣一千元);如九十日內仍未繳清費用,則須徵收百分之十的額外行政費用(上限為港幣一萬元)。有關行政費會累積計算,即兩次合計為欠款的百分之十五(上限為港幣一萬一千元)。

  醫管局轄下各公立醫院在九月一日或以後發出並印有七•十一電腦條碼及自動櫃員機賬戶號碼的帳單,均可在七•十一便利店或貼有「繳費易」標誌的銀通自動櫃員機繳付。病人可到全港任何一間七•十一便利店,以現金繳付賬項;亦可到全港任何貼有「繳費易」標誌的銀通自動櫃員機,使用任何銀通成員之提款咭或附有提款功能的信用咭繳付醫療費用。市民應保留便利店或自動櫃員機發出的收據作為紀錄。

  勵醫生續稱:「此外,醫管局亦計劃在今年十月開始,停止向欠繳醫療費用的非符合資格人士提供非緊急醫療服務(例如專科門診、非緊急入院等),直至其清繳費用為止。這一系列加強措施是要確保公共醫療資源能有效地服務有需要的病人。」

  各公立醫院的繳費處會張貼有關通告,通知病人新增的繳費方法。而各項繳費方法已詳列於帳單背頁的「付款辦法」供病人參閱。



2007年8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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