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男子串謀行騙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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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年齡三十及二十六歲的男子因串謀行騙罪名成立,今日(八月一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四年至四年八個月不等。
案情透露,一名四十四歲女子透過報章刊登的廣告申請辦公室助理一職,並於二○○五年六月開始在黃大仙一間公司工作。
她後來認識同一公司內兩名自稱為營業代表的被告,並被他們利誘購入一隻?石手鐲後將之再售予一名指定顧客獲利。
兩名被告進一步利誘受害人於二○○五年七月九日至十一日期間再購入四隻?石手鐲,總值一萬五千七百元,但她在七月十二日突然被公司解僱。
經深入調查後,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於同月採取行動,拘捕該兩名男子,二人其後被落案合共控以一項串謀行騙的罪名,並於今日判刑。
警方提醒市民提防求職陷阱。如發覺有可疑的情況,應報警求助。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二號
完
2007年8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