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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呼籲市民切勿非法攜帶肉類入境(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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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海關發言人今日(七月十一日)呼籲市民切勿非法攜帶肉類入境,否則可遭檢控。

  香港海關與食物環境壎芵p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羅湖管制站進行聯合行動,針對入境旅客由深圳非法攜帶鮮肉和家禽肉進港,結果從十名入境旅客行李內共檢獲42.4公斤鮮豬肉、10公斤鮮’蛂B0.8公斤鮮牛肉及1.5公斤鮮鴨肉,總值約2,000元。

  案件已交由食物環境壎芵p跟進。

  海關發言人說:「香港海關一直與食物環境壎芵p保持緊密合作,遏止非法攜帶肉類入境活動。雙方將繼續類似的聯合行動。」

  他提醒公眾人士,如需攜帶鮮肉或家禽肉類入境,必須持有出口國家發出的官方證明書。

  根據《公眾壎秅峊型F條例》(第132章)下的《進口野味、肉類及家禽規例》,任何人士不得在沒有官方證明書的情況下輸入野味、肉類、家禽或違禁肉類,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2007年7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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