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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提醒市民避免接觸鯊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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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七月十一日)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在海岸公園捕獵鯊魚屬違法行為。

  漁護署發言人指出,鯊魚屬生態系統一環,是海中最高級的捕獵者。市民應該尊重牠們為自然生態的一部分,不應試圖捕捉。

  發言人說:「署方嚴禁在海岸公園進行未經批准的捕魚及捕獵動物的活動。

  「為個人安全�虓Q,遊客應該避免近距離接觸鯊魚,包括不應坐船出海觀鯊,以免構成危險。」

  署方已與本地潛水組織聯繫,傳遞有關訊息。

  過去數日,海下灣公園水域有多宗發現鯊��的報告,今日漁護署人員亦於下午三時至五時期間,在海下灣海洋生物中心附近發現三條身長約兩尺至四尺的幼鯊,而署方已一再呼籲市民停止一切在該公園內進行的水上活動。

完

2007年7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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