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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幼兒教育證書課程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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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余若薇議員的提問及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的答覆:

問題:

  據報,在與香港教育學院有關的指控調查委員會所舉行的聆訊中,前教育統籌局(下稱「教統局」)常任秘書長表示,於2004年建議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下稱「教資會」),把香港教育學院(下稱「教院」)的幼兒教育證書課程學額,由2005/06學年的200個大幅減至2007/08學年的0個,純粹是教統局內部溝通問題所引致,與干預學術自主無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關當局定期為教資會資助的本地大專院校分配學額的具體過程及考慮因素;及

(二)就上述教院削減學額事件,政府有沒有研究所指稱教統局內部溝通問題的成因,以及事後有沒有採取改善措施,以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如果有,詳情是什麼;如果沒有,原因是什麼?

答覆:

主席女士:

(一)首先我想強調,分配學額予各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院校屬教資會的職能。鑑於公營界別是某些專業的主要僱主,為確保社會備有足夠所需的專業人士,當局會就這些學科及專業(如醫生、護士、社會工作者、教師等)的人力市場需求,向教資會提供意見。然而,這些意見只關乎有關專業的整體人力需求,並非個別院校的學額分配。

  具體而言,教育局會統籌有關政策局/部門就其專業範圍的人力需求的意見,並在取得行政會議同意後,把這些建議送交教資會,以便教資會資助院校開展學術規劃,以及在制定其「學術發展建議」時作為參考。

  各院校會在其向教資會提交的「學術發展建議」中,就課程規劃、學額分配等方面作出具體建議。教資會在考慮過院校的「學術發展建議」、當局就人力需求的建議、個別院校的角色和發展需要,以及教資會的整體策略性發展等因素後,會向個別院校發出就有關學額分配及學術規劃事宜的建議。教育局會把教資會這些建議提交行政會議審議,而通常有關學額分配的建議全部都會獲得接納。至於整體的核准學生人數,在提交立法會的撥款建議中也有列明。

  在整個學術規劃過程中,教資會與院校會保持緊密聯繫。在有需要或有異議時,教資會會就個別範疇的學額分配事宜與當局商討。事實上,當局亦曾因應教資會的意見,修訂有關人力需求的建議。

(二)在處理幼兒教育師訓學額過程中,主要涉及局內兩個分部的工作。在籌劃2005/06至2007/08三年期的學額期間,兩個分部在溝通時出錯,以致負責統籌的分部誤以為由於政策目標已達,在2007/08學年不再需要在職幼兒教育師訓學額,而沒有注意到有志進修及有潛質晉升為校長的幼兒教師,仍有培訓的需要。

  對於這次的出錯,我們感到很抱歉。幸而在學術規劃過程中,教育局、教資會及有關院校一向保持緊密聯繫,所以在知悉出錯後,我們可以盡快與教資會和院校協商,及時糾正了錯誤。為避免同類事故再次出現,我們除了要求同事提高警覺之外,也會在制度上作出改善,特別是在籌劃師訓學額需求的過程中,加強部門間的溝通,透過會議討論及核實程序,確保信息和意見準確傳達。



2007年7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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