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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題:證監會在過去五個財政年度完成查訊或調查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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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俊仁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按下列項目,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在過去五個財政年度每年完成查訊或調查的個案提供分項數字:

(一) 被查訊或調查的人士/法團所屬類別(例如經營受規管活動的各類中介團體、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負責人等);及

(二) 證監會查訊或調查的懷疑失當行為所涉及的非法定規定或《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的條文?

答覆:

主席女士:

  根據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現有資料,在過去五個財政年度完成查訊或調查的個案統計數字載列於附件。



2007年7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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