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主網頁
立法會十六題:香港房屋協會租金政策
*****************

  以下為今日(七月十一日)立法會會議上李國英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書面回覆:

問題:

  因應《2007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在上月獲本會通過,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將會訂立一個公屋租金可加可減機制。房委會亦將於下月起將公屋正常租金一律調減11.6%。經上述調減的租金會成為這個新機制的租金起步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香港房屋協會會否仿效房委會,將轄下屋h的出租單位的租金調減;若不會減租,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和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是兩個不同的機構。房委會根據《房屋條例》(香港法例第283章)設立,其職能受該條例規範。而房協則是根據《香港房屋協會法團條例》(香港法例第1 059章)成為法團,為香港市民提供房屋及相關的服務。《房屋條例》中有關租金更改的規定並不適用於房協,故此房協一直有其獨立的租金政策。

  據本局了解,房協在釐定其出租屋h租金水平時,是根據屋h的興建及營運成本為主要考慮,以符合審慎理財的原則,保持財政穩健。而在過去興建出租屋h時,房協須向政府支付三分之一的市值地價。

  就李議員的問題,房協表示由於其出租屋h大部分建於七、八十年代,樓齡較高,房協須不斷投入資源,改善屋h的設施和居住環境,如加裝電梯、加強電力供應及保安設施等。有關的復修及改善工程已陸續展開。房協預計,其出租屋h的帳目在未來一、兩年將會出現赤字。

  自一九九八年開始,為減輕居民的經濟負擔,房協已連續十年凍結屋h的租金。房協亦於本年二月豁免所有住戶一個月的租金,以表達對住戶的一點心意。根據房協每年檢討租金的一貫政策,房協表示將於明年年初全面檢討其出租屋h的租金水平,目前並不會跟隨房委會減租。



2007年7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5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