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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題:醫院管理局藥物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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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七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超雄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壎竻膚蔽攭P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自二○○五年起,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已在各公立醫院和診所推行《醫院管理局藥物名冊》(下稱「《藥物名冊》」)。本人得悉,由於《藥物名冊》的部分藥物須由病人自費購買,有癌症及罕有遺傳病病人因經濟困難而未獲適切的藥物治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自醫管局推行《藥物名冊》以來,主診醫生最經常為病人處方但須由病人自費購買的三十種藥物名稱、當中每種藥物主要治療的病症、醫生通常處方的劑量、零售價,以及病人可否就有關的藥物治療費用向撒瑪利亞基金申請資助?

答覆:

主席女士:

  醫管局藥物名冊自二○○五年七月起推行,名冊包括超過1300種藥物,病人(尤其是長者和長期病患者)所須服用的藥物大部分都包括在內。藥物名冊包括許多昂貴藥物,全部都具有臨床功效及治療成效的支持證據,而且符合成本效益。藥物名冊內的藥物,醫管局一律徵收標準費用,作出大幅補貼。

  自二○○五年七月至二○○七年四月期間,三十種最經常由醫管局醫生處方而沒有涵蓋在藥物名冊以內的藥物及其有關資料載於附表。在該三十種藥物中,其中一種於二○○七年四月十四日起已被納入作醫管局藥物名冊的專用藥物,而另外五種已包括在撒瑪利亞基金的資助範圍內。現時醫管局有向病人供應部分自費藥物,而這些藥物均以成本價出售。至於其他醫管局沒有提供的自費藥物,醫管局並沒有相關藥物的市場零售價格資料。



2007年7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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