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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持續進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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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涂謹申議員的提問及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消費者委員會接獲涉及持續進修基金(「基金」)的投訴,由去年的1宗大幅增加至本年第一季的10宗。此外,去年共有30多人向本人作出涉及該基金的投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基金設立以來,
(i)教育統籌局(「教統局」)和消費者委員會分別接獲多少宗投訴,並按投訴內容列出每季的投訴數字;

(ii)投訴成立的個案數目和開辦有關課程的培訓機構名稱,以及有否培訓機構因而被取消開辦基金認可課程的資格;

(iii)基金因培訓機構正接受調查而延遲向學員發還款項的個案數字;

(二) 在教統局對某培訓機構調查期間,該培訓機構是否仍可為基金認可課程招收學員;有關當局有否發出指引,訂明培訓機構須於招收學員時披露其正接受調查(若有此情況的話)、教統局在進行深入調查期間有權要求有關的培訓機構暫停招收學員,以及基金可於完成調查前向學員發還款項;及

(三) 教統局把課程從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中剔除,會否影響仍在修讀該課程的學員申請發還款項的資格?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持續進修基金(基金)於二○○二年六月成立以來,基金辦事處已批准逾34萬宗申請,約有6200項課程已獲登記為基金認可課程。

(i)教育統籌局(教統局)在基金成立以來共接獲141宗投訴,按季度分類載於附表一。

  此外,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於同期共接獲172宗涉及基金課程的投訴。由於消委會並沒有按季度的統計數字,所以只能夠提供按年度的統計數字,詳情表列於附表二。

(ii)自基金成立以來,共有104宗投訴經教統局調查後證實成立或部分成立,涉及41間培訓機構。當中由5間培訓機構營辦的17個課程,因嚴重違反基金的審批條款而被當局從基金認可課程名單中剔除。該5間培訓機構分別是香港旅遊學會、英普書院、總統教育中心、強化國際書院及英國語文學校。至於其餘36間則被教統局書面警告,它們亦於當局規定的時限內糾正了有關錯誤。

(iii)現時,共有5間提供基金課程的培訓機構正接受執法機關的調查。由於可能涉及訛騙成份,為保障公帑,基金辦事處必須待執法機關完成調查後,才能繼續處理有關的申領申請,估計約有450位申領人受到影響。

(二)在調查期間,如有證據顯示個案涉及刑事成份,教統局會向執法部門舉報並暫停有關課程於基金的登記。我們亦會要求有關培訓機構立即停止收取新生報讀有關課程。待執法部門完成調查後,我們會重新檢視應否保留有關課程於基金認可課程名單內。至於不涉及刑事成份的個案,若教統局在完成調查後,認為有足夠理據證明有關培訓機構嚴重違反審批條款,我們會以書面形式通知該機構有關基金課程將於指定日期從名單中剔除,並要求該機構在提出答辯其間停止收取新生報讀有關課程。同時,基金辦事處會將有關課程的最新消息,包括被剔除或遭暫停登記的課程,在辦事處的網頁上發布,通知公眾。

  在調查期間,基金辦事處會因應個別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向基金申領人發放申領款項。如初步調查顯示有學員涉嫌騙取基金或提供虛假資料,基金辦事處會暫停發放申領款項,並向有關執法機構舉報;否則,基金辦事處會繼續處理有關申領申請。

(三) 一般而言,已報名或正在修讀某基金課程的學員,不會因該課程被剔出基金認可課程名單而受到影響。只要申領人完全符合申領發還款項的規定,包括成功修畢有關課程,基金辦事處會在核實申領人所提供的資料後安排發放款項。



2007年6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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