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主網頁
立法會九題:大學學額
**********

  以下為今日(六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文光議員的提問及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得悉,政府現時要求大學以其大學一年級學士學位課程資助學額(「大一學額」),換取為副學士畢業生提供的銜接大學高年級學士學位課程資助學額(「銜接學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政策的推行原因及詳情,包括每個大一學額可換取多少個銜接學額;各院校的換取比例是否相同,以及有否就每所院校可換取的學額設定上限;

(二)過去兩年,每所資助院校每年及每次以大一學額換取銜接學額的數目;以及該等學額是否納入政府承諾在二○○五/○六學年至二○一○/一一學年額外提供的3800個二年級及三年級學士學位課程資助學額之內;

(三)現時上述兩類學額的單位成本分別為何;及

(四)有否評估上述政策對現時各大學在每學年只能總共提供14500個大一學額的安排,以及對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考生的升學機會所造成的影響;若有評估,結果為何;若沒有評估,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及(二)政府當局已承諾在二○○五/○六至二○一○/一一學年,分階段在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界別提供合共約3800個公帑資助的二年級及三年級學士學位課程學額(下稱「高年級學額」),為副學位畢業生及其他擁有同等學歷的人士提供更多升學銜接機會。就此,教資會在二○○五/○六學年在教資會資助界別提供了840個二年級學額;在二○○六/○七學年則提供了967個二年級學額(即增加了127個學額)和840個三年級學額。

  為了營造一個互利的環境予各院校,並考慮到整個教會資助界別的策略性發展,教資會由二○○六/○七學年起,把某些教資會資助院校小部分的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學額重新調配;這些院校可同時獲得額外的高年級學額,以便為副學位畢業生提供更多的升學銜接機會。在向各院校分配第一年學士學位學額及高年級學額時,教資會會考慮多項因素。這些因素包括:院校的學術發展建議、院校的獨特角色和優勢、院校為副學位畢業生提供銜接學額的經驗,以及政府當局就人力需求的意見等。

  基於上述原因,教資會把二○○六/○七學年新增的127個二年級學額(即上文第一段所述)分配予四所院校,以換取這些院校合共50個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學額,供調配予其他院校。由於有關安排只涉及在院校間調配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學額,整個教資會資助界別的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的學額因此仍然維持於14500個。教資會已諮詢院校就學額分配的安排,而此安排已獲有關的院校同意。

  鑑於分配第一年學士學位和高年級學額的安排受多項因素影響,故此以一個指定比率來規限有關兌換安排並不恰當。

(三)根據教資會資助院校提供的資料,在二○○五/○六學年,學士學位課程學額及高年級學額的每年平均學生單位成本均為約200000元。

(四)如上文(一)(二)所述,新增的高年級學額並不會影響教資會資助界別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的學額總數(即維持在每年14500個)。因此,參加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考生入讀教資會資助院校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的機會,並沒有受到院校之間調配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學額的安排所影響。



2007年6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6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