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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題:殯儀業燃燒祭祀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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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六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梁耀忠議員的提問所作的答覆:

問題:

  據悉,殯儀業人士經常使用發泡膠和塑膠物料製作祭祀物品。這些祭品在燃燒時會釋出二噁英等有毒氣體,不單嚴重污染環境,亦危害殯儀業員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不會規定殯儀業人士只能使用在燃燒時不會釋出有毒氣體的物料製作祭祀用品;如果會,詳情是甚麼;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

(二) 會不會使用儀器定期監察在殯儀館或火葬場附近的空氣是否含有毒氣體;如果會,詳情是甚麼;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及

(三) 會不會採取措施,鼓勵殯儀業人士和市民進行殯殮儀式時更注重環保?

答覆:

主席女士:

  燃燒祭祀用品活動,受《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監管。殯儀業人士燃燒祭祀用品,必須妥善安排,確保產生的廢氣不會影響附近居民的健康或造成滋擾。如若燃燒祭祀用品的安排不妥善,對附近居民造成滋擾,甚或使他們的健康受到威脅,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會發出空氣污染消減通知,要求採取步驟以消減排放空氣污染物,甚至停止有關的燃燒活動。

  二○○四至二○○六年,環保署共接獲三十四宗涉及殯儀館燃燒祭祀用品的空氣污染投訴。按環保署調查結果,所有個案都沒有發現可能影響附近居民健康的情況。當中只有一宗個案因可能對附近居民做成滋擾,所以環保署除了經已發出了空氣污染消減通知,亦正就該個案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至於大型的焚燒處所如火葬場,須依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獲發指明工序牌照才可操作。根據牌照內列明的條款,火葬場必須採用最好的切實可行方法,控制包括二噁英等空氣污染物排放,以確保不會影響附近居民的健康或做成滋擾。

  在殯儀館燃燒祭祀用品,都是小型焚燒活動,對整體空氣質素影響不大,所以無須在附近裝置空氣監察儀器。至於火葬場,目前均由食物環境壎芵p操作,該署已按照《空氣污染管制條例》下發出的牌照條款,定期監測火葬場的污染物排放量,以確保不會影響附近居民的健康或做成滋擾。

  為鼓勵社會採用較為環保的殯儀材料進行火化,食環署會向殯儀業界和遺屬派發火化用棺木的規格指引。除了訂明棺木尺寸和不可使用的棺木物料外,指引亦明確指示不要在棺木內擺放金屬或塑膠物品,並提醒在火化進行前,須先移除棺木表面的所有金屬或塑膠飾物。此外,食環署已通知持牌殮葬商,於今年十月一日起施加額外牌照條款,訂明殮葬商為遺屬所置備或安排用作火化的棺木,必須符合食環署的規格。如殯葬商持牌人多次違反牌照條款,牌照便會被取消。

  為了推廣環保,食環署會率先引入環保棺材,火化無人認領的遺骸。該署已透過公開招標形式,邀請承辦商供應環保棺材,預計於本月可開始使用。

  環保署亦會聯絡業界,鼓勵殯儀業在進行殯殮儀式時更注重環保,避免使用發泡膠和塑膠物料製作祭祀物品。



2007年6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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