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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五題:有關入職薪酬調查的「一般換算安排」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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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就有關入職薪酬調查的「一般換算安排」事宜的口頭答覆:

問題:

  行政機關在二○○○年四月一日,把文職及紀律部隊職系的入職薪酬調低1至6個支薪點。上月十五日,行政機關根據一項私營機構入職薪酬調查的結果,決定把一些文職職系和大部分紀律部隊職系的入職薪酬上調1至5個支薪點。至於二○○○年四月一日或之後受聘的現職公務員,如果他們的薪酬較所屬職級的新入職薪酬為低,便會被調高至與新入職薪酬相同的水平;如果他們的薪酬相等或高於所屬職級的新入職薪酬,則會調高至下一個較高的支薪點,但以所屬職級的頂薪點為限。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沒有接獲市民反映,指某些職系的新入職薪酬過高或過低;如果有,詳情是甚麼;

(二)鑑於二○○○年四月一日或之後受聘的現職公務員即使有長達七年的年資,亦只會獲一個額外支薪點,當局有沒有檢討這做法對他們是否公平;及

(三)會不會按這些現職公務員的年資,重新檢討他們的薪酬;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女士:

  就問題的第一部分,公務員事務局至今總共接獲約十個市民(不包括公務員)以書面形式表達有關公務員入職薪酬的意見。他們認為一些職系,當中包括教師、工程師、政務主任和聯絡主任,建議調整的入職薪酬偏高,發表意見的市民並沒有提出詳細理據。

  釐定公務員入職薪酬的機制,是根據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薪常會」)建議的資歷基準法。簡單來說,是向私營機構調查它們對相類似資歷要求工作的新入職僱員提供的薪酬,訂出個別資歷組別的基準薪酬。在納入每個資歷組別內的各公務員職級的入職薪酬,一般會相等於該資歷組別的基準薪酬。對一些有特別工作要求或招聘困難等的職級的入職薪酬,會在有關資歷組別的基準薪酬上,額外加一至數個支薪點。建議的新公務員入職薪酬是依據既定的機制,參考二○○六入職薪酬調查結果,以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的應用方案而提出的,而有關調整建議亦得到薪常會和紀律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紀常會」)的支持,以及四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職方代表和四個跨部門工會代表的認同。

  問題的第二及第三部詢問有關採用「一般換算安排」調整受影響現職公務員薪酬的事宜,我會作出綜合回應。

  主席,政府對上一次就入職薪酬進行調整是在一九九九年。因應當時調查的結果及應用方案,大部分入職職級的薪酬由二○○○年四月一日起下調一個至六個支薪點,而其餘小部分入職職級的薪酬則維持不變。因應完成不久的二○○六年入職薪酬調查的結果及應用方案,政府決定將部分職級的入職薪酬向上調整,幅度由一個至五個支薪點,而其他入職職級的薪酬則維持不變。如果調整建議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及其轄下的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批准,就那些入職薪酬會調高的職級而言,新聘公務員的薪酬可能較在二○○○年四月一日後,以較低的入職薪酬獲聘的現職公務員為高。從人事管理角度而言,我們需要合理、妥善處理受影響的現職公務員,適度調整他們的薪酬。

  過往,入職薪酬調查以不定期的形式進行。一九九九年入職薪酬調查與一九八九年入職薪酬調查時隔十年,而二○○六年入職薪酬調查又與一九九九年入職薪酬調查相隔七年。有鑑於私人市場的入職薪酬變化日益頻繁,從二○○六年起,入職薪酬調查將每三年進行一次。入職薪酬調查由不定期、相隔多年才進行一次,改為定期、每三年進行一次,是政府制定更完備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的重要一環,有關決定亦得到薪常會和紀常會的支持,以及四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職方代表和四個跨部門工會代表的認同。

  由於這一項重大的改變,政府必需深思熟慮,小心衡量公眾和現職公務員的利益和關注,而決定採取何種換算安排。二○○六年入職薪酬調查顯示部分職級的入職薪酬需要向上調整,到二○○九年、二○一二年,以及其後每三年進行一次的入職薪酬調查結果會是怎樣,我們無從估計,但可能性不外乎是入職薪酬需要向上調整、或向下調整,或維持不變。

  根據現行安排,當入職薪酬需要調低時,現職公務員不受影響,仍可支取原有較高的薪酬。如果政府根據二○○六年入職薪酬調查結果,全數調高受影響現職公務員的薪酬,即包括他們過去每年的增薪點、跳薪點(如有的話)和按認可經驗遞加增薪(如有的話),又如果二○○九年或二○一二年進行入職薪酬調查的結果,顯示部分職級的入職薪酬需要向下調整時,而政府根據現行安排,不削減受影響現職公務員的薪酬,公眾難免會質疑政府的處理手法,認為政府違背公平一致的原則,因為現職公務員會在入職薪酬調高的情況時,全數受益,但在入職薪酬調低的情況時,薪酬卻毫不會下調。公眾亦會質疑政府有否妥善運用公帑。

  在小心衡量上述考慮因素後,我們認為採用「一般換算安排」調整受影響現職公務員的薪酬,可以在公眾利益 - 即維持公平一致的原則和妥善運用公帑,以及保障受影響現職公務員的合理調薪訴求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採用「一般換算安排」一方面保障現職公務員不受因入職薪酬調查而引致入職薪酬向下調整的影響,另一方面,在入職薪酬向上調整時,適度提高現職公務員的薪酬至新的入職薪酬,或比原有的薪酬高一個支薪點,確保在一般情況下,現職公務員的薪酬不會低於新入職的公務員。就制度而言,採用一般換算安排處理以後每三年進行一次的入職薪酬調查而可能引致的向上或向下調整,是一個公平和合理的做法。

  主席,「一般換算安排」由來已久。自一九七九年成立以來,薪常會一向建議採用這個安排。就今次入職薪酬調查而言,薪常會重申政府應採用「一般換算安排」調整受影響現職公務員的薪酬。此外,四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職方代表,以及四個跨部門工會代表亦認同一般換算安排。

  根據「一般換算安排」,部分現職公務員可能會與新聘公務員的薪酬看齊,或較他們原有的薪酬高出一個支薪點。我們明白部分現職公務員,可能認為有關安排沒有充分顧及他們的年資及經驗。

  我想藉此機會再一次強調,我們非常珍惜具經驗的現職公務員的貢獻。對員工來說,薪酬的確是重要的一環,但是薪酬並非反映公務員資歷及經驗的唯一元素。即使較具經驗的公務員在「一般換算安排」下,薪酬可能與新聘公務員相同或稍高,但是在考慮署任更高職級及晉升遴選的過程中,他們會比年資較短的公務員佔優。此外,部分公務員的附帶福利,例如公務員公積金計劃的政府供款比率,或紀律部隊的宿舍分配是與公務員的年資掛u的。因此,即使現職公務員可能與新聘公務員的薪酬相同,但就晉升機會及附帶福利而言,較具經驗的公務員會比新聘公務員優勝。

  謝謝主席。



2007年6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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