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因涉行使偽製紙幣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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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二十四歲男子昨日(五月三十日)在地方法院因與偽製紙幣有關的罪名,被判監禁二十個月。
案情透露,該名男子於今年一月二十四日下午,在紅磡必嘉街近機利士南路登上一輛的士前往同區的美景街,該男子向司機表示他沒有港幣,要求以人民幣繳付車費,在抵達目的地,他以一張一百元人民幣繳付港幣二十二元的車資,司機發現該張人民幣質地粗劣,遂要求他更換,後來發現另一張紙幣與剛收到的一張的號碼相同,於是報警,該男子後來被警方拘捕。
的士司機於一月二十六日接替夜更司機後,在的士後座位地氈下找到一卷二十張一百元人民幣,司機將這些鈔票交警方處理。警方發現其中五張與該男子兩日前繳付車資的兩張的號碼相同,其後確認所有鈔票均為偽鈔。
該男子聲稱在登上的士後,並在車上找到有關的二十二張一百元人民幣,並否認知悉這些鈔票為偽鈔,他於一月二十七日被落案控以一項行使偽製紙幣或硬幣,一項意圖保管或控制偽製紙幣及一項保管或控制偽製紙幣的罪名。
他承認其中兩項控罪並於昨日在地方法院被判監禁二十個月,而另一項意圖保管或控制偽製紙幣的控罪則獲判記錄在案。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一號
完
2007年5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0時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