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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第十四題:現行法律在互聯網的適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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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單仲偕議員的提問和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在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缺席期間)的書面答覆:

問題 :

  近年,互聯網上供市民發表意見的平台非常普及。本人近日接獲市民的多宗投訴,指遭人於網上惡意中傷,而近日亦有一名市民因在網上發布連接載有淫褻照片的網站的超連結而被定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市民對在互聯網上發布信息須承擔甚麼法律責任有多少認識;若有,評估的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當局現時有否進行工作,加強市民認識現行法律在互聯網上的適用情況;若有,有關工作的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推行宣傳和公眾教育計劃,例如增設主題網站及在學校課程中加入相關題材,向市民和學生解釋現行法律在互聯網上的適用情況;若會,有關計劃的詳情及時間表;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就單仲偕議員的提問,我的答覆如下:

(一)政府並未就市民對在互聯網上發布信息所須承擔的法律責任的認識作出具體評估。然而,政府透過媒體和其他平台向公眾推廣有關科技罪案的認知,當中的信息包括本港現行法律,除了適用於現實世界,亦適用於網上世界。在一站式資訊保安入門網站「資訊安全網」(www.infosec.gov.hk)內亦已設有專頁介紹「電腦相關罪行」及「有關條例」,藉以向市民提供有關現行法律如何應用在互聯網平台的資料以作參考。

(二)政府已透過多項社區活動、論壇、宣傳渠道及資訊保安網站提高市民對有關現行法律在互聯網適用性的認識。政府各決策局和部門亦已在其工作範圍內安排宣傳及教育項目。例如:

(i)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設立了一站式資訊保安入門網站「資訊安全網」,為企業和市民提供各類與資訊保安有關的資訊。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更製作了政府宣傳短片及透過電視及電台向公眾宣傳如何正確地使用互聯網和電腦相關罪行的課題,並與業界及專業團體合作舉辦免費研討會/會議,藉以提高市民對網上罪案的認知。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會進一步考慮在資訊保安網站加入正確使用互聯網發布通訊和資訊的指引。

(ii)香港警務處的網站(www.police.gov.hk)載有防止科技罪案的資料供巿民參閱。警務處亦推行了預防科技罪案策略,以提高青少年和學生對資訊科技保安及網上操守的認識。警務處並會在學校、各大專院校及職業先修學院,介紹科技罪案的課題。此外,亦不時為社區不同行業,提供有關科技罪案的講座。

(iii)知識產權署聯同香港海關及相關的主要持份者團體在二○○六年五月舉辦一系列的宣傳活動以推動社會各界在數碼環境包括互聯網上發布信息的同時,對知識產權的尊重。宣傳活動包括在電視及電台上播放政府宣傳短片,與不同電台合作製作電台節目,有關互聯網上盜版行為的教育電視節目,及推出「青少年打擊網上盜版大使計劃」,並獲得十一個本地青少年制服團體(約20萬位會員)支持保護知識產權。

(三)政府各決策局和部門會繼續推行宣傳和公眾教育活動以提醒市民在互聯網上進行的所有活動必須依從法律。例如:

(i)為推廣電腦及網上道德操守,早在二○○二年十月,教育統籌局已成立一個由多個政府部門及社區組織所組成的委員會。此委員會設立了「學童及青少年的網上操守」的專題網站(http://cesy.qed.hkedcity.net/index_main_tc.php),為學校、學生和家長提供有關正確使用電腦和互聯網的指引,並設計和提供給教師相關的教材。現行的電腦科及即將推行的新高中資訊及通訊科技科課程中,已包含網上道德操守的相關單元,以引導學生負責任地、合乎道德標準地及合法地使用資訊及通訊科技。

(ii)警務處亦透過電視節目「警訊」,向巿民提供有關預防科技罪行及有關事宜的資訊。此外,警務處與一私人公司合作,推行「少年警訊資訊科技保安大使計劃」,以透過這些大使在他們的朋輩及同學間推廣有關防止科技罪行的信息。

(iii)知識產權署舉辦了一系列的中、小學訪問活動,向青少年宣傳尊重知識產權的信息。在二○○六年,共有71間學校及27,483位學生曾參與此活動。此外,由二○○七年三月至五月期間舉行的學校知識產權導師計劃,亦同時帶出了在數碼環境中尊重知識產權的信息。為了進一步在學生及青少年間推廣保護知識產權的認知,知識產權署聯同出版界的權利持有人,在二○○七年三月至四月期間舉辦了一個以推廣尊重知識產權為主題的《尊重版權、創作之源》全港中、小學e-Card設計比賽。大型宣傳活動「千人共正」大行動及頒獎典禮將於二○○七年七月七日舉行。



2007年5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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